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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湖南湘潭产妇死亡事件让医患尊严尽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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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9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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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8  | 来源:健康报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副主任医师 杨 震


  被砸烂的手术室、冰冷的产妇尸体、号啕大哭的家属,都被摄像机揽入镜中。之后,视频配以耸人听闻的标题,遍洒网络,民粹主义充斥。而几乎同时,医界的愤怒之火也被点燃,所有的医护微信圈里都充满着压抑而悲愤的情绪。质疑、争吵、责骂,一切来的都是那么迅速而熟悉。
  混乱之下,医方,患方,媒体,警察……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医者:小鸡快跑与愤怒小鸟
  前些年,代表医院出面调处重大纠纷,一旦遇上患方情绪激动地喊打喊杀时,我都会很麻利地从纠纷调解室里跳窗而逃。因为,谁都知道:被打了白打。后来我不跳了,因为我们专门装修了逃生通道。
  我坚信,湘潭妇幼保健院的医护人员绝不是擅离职守,他们是逃命啊。要知道,这些年已有多起医生被打死、打伤事件发生。
  有不少“专家”和网友说,医生可以逃命,但他们在逃之前应该向家属交代解释云云。对于此类“马后炮”,我只能报以“呵呵”。现在,大部分医护人员都很清楚,面对危险,有时暂时的逃避不失为有效对策。
  当前最大的问题是,相当一部分医护人员都没有意识到,面对负面情绪,也要学会自我“逃离”。我敢说,今天不少医务人员“每刷一次手机,就是一屏血泪”。医务界的悲愤情绪,一次次被负面事件调动起来。这是件很麻烦的事情——医护人员的微信关注对象大部分是同行,每一次负面事件之后所有同行都拼命宣泄负面情绪,这无疑会对大家的心理造成“二次打击”。这样下去真的不行!
  患方:特发性民粹病毒感染者
  很多医务人员在网上发帖,谴责事件中的患方,其中不乏言辞激烈者。我不赞成此类做法。
  若说到医患困局中的“苦大仇深”,我想,大部分同行都比不上我们这些战斗在医患纠纷一线的医务管理人员。平日讲课时,我经常笑着如数家珍般地展示手上留下的年轮一般的伤疤,台下的同行们会大笑并同情地看着我。但,我不记恨任何一个“医闹”家属。他们都是病人,被我称为“特发性民粹病毒感染”病人。
  造成“病毒感染”的因素很多,其中一个最常见的原因是哀伤。视频里家属撕心裂肺地哭喊,那种哀伤是真切的。医者能够、也需要理解这种情绪。
  而造成“病毒感染”的另外一些因素则颇具时代特色。如果用专业术语去说就是,人性恶基因在无序时期的奔放表达。分析近年来恶性伤医事件中的罪犯或嫌疑人,他们都有一些共同特点:慢性病程、经济拮据、家庭失和、缺乏信仰。
  媒体:不是医患纠纷的祸首
  媒体成为此次事件中医界反击的最主要目标。据我观察,现如今,每10个医护人员里,至少有5~6个一旦提到媒体便咬牙切齿。这种行业间对立已经波及下一代。在上海某大学讲座时,在场的新闻学院学生向我诉苦,说医学院的同学很仇视他们,双方经常“网上交锋”。这让我深感忧虑。
  如果说,当下医界有着悲催的遭遇,那么,我想公正地说一句,中国的新闻界在百年的发展史中,其悲催的遭遇远超医界,且持续至今。从清朝到当下的大量史料来看,医患纠纷的负面报道非常普遍,但绝没有引发恶性事件。
  媒体不是医患纠纷的罪魁祸首。如果说,现在媒体在医患纠纷报道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我觉得,这和严重的伤医恶性事件一样,是这个时代特有的问题,但绝不是因。
  其实,要感谢媒体。正因为他们的报道,才在历史长河中留下医患发展的轨迹。
  警察:无奈“打酱油”
  在这次产妇死亡事件中,本该出现在现场的强力部门“隐形”了。他们确有他们的难处。
  曾有一家医院在某次纠纷中,遭受到了威胁式冲击:有家属身上捆着燃烧瓶冲击医务部门。这个肇事家属被保安依法扭送到派出所。该院负责人前往交涉,要求依法严肃处理。警方则表示“为难”。正在这时,派出所大厅传来异响,值班警察应声“倒地”。原来,患方抬来了自己80多岁的老爷子冲击派出所。老爷子倚老卖老,“所向披靡”。因为害怕被讹诈,警察采取了“一碰就先倒”的神奇战术。看着迅速倒地的警察,这位负责人深感怜悯和悲哀。
  出路:尝试宽恕 点滴努力
  前几天与一位北方的教授朋友聊天,听他介绍,他曾向国外同行讲述中国式医患纠纷。对方认为他是在瞎说,“根本不可能”。他又写了一篇关于中国医患纠纷的文章,投给某著名国际医学杂志。因为此杂志曾发表过多篇中国医患纠纷方面的文章,所以杂志编辑见多识广,倒也没有表示“惊诧”。不过,他们还是拒了这篇文章。在回函中,编辑悲观地写道:“您认为,我们若再多发一篇此类文章,对贵国的医患纠纷能有啥帮助吗?”
  尽管如此,我从未悲观过。我的解药是宽恕。对于时代之恶,唯有宽恕,才能救自己,否则太痛苦易生病,如果患癌更得不偿失。
  单是宽恕还不行,更需要行动——点点滴滴地努力。在今天,同道的微信里并不是只有愤怒,还有很多理性的法律建议、专业的医学科普、真诚的反思。这都是我们的努力。每一次负面伤医事件后,我都会去医学院给医学生们讲座、打气,这也是我的努力。每个人都这么努力去做,正能量会越来越强大,最终将占据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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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9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分享,写得太好了。我从临床来,能体会临床的苦与泪。如果体制还不改,10年后将没有医生的。我是不同意我的小孩去学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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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9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楼上老师的观点,现在做医务工作者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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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9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湘潭产妇死亡案述评:尊重科学,恪守良知
                                           作者:医协 来源:中国医师协会网 日期:2014-08-19
     发生在湘潭县妇幼保健院的产妇张某死亡案牵动着全国人民的眼球,对于一个沉浸在添丁喜悦的家庭来说,产妇的夭亡无疑是晴天霹雳,意味着这个初生的婴儿将永远失去母爱,与家人、社会意识中“快乐产科”的期待形成巨大的反差,人们想象着“一人进院,两人出院,全家快乐”,家人沉浸在母子平安的幻象中,完全没有风险意识和准备,犹如遭受地震、海啸的偷袭。此时,最需要坚守的原则和底线是尊重科学,目前,已经查明,产妇死因是羊水栓塞,这个病发病率很低,但是一旦发生,极其凶险。抢救难度很大,成功率很低。丝毫没有危机降临与应对的准则,与羊水栓塞迅速致死形成巨大的落差,虽然难以接受,也要承认这是小概率危机的“天灾”,不是人为的事故,即使林巧稚大师再现,也将回天无力。当然,对于诊断和处理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予以申诉,包括进行尸体解剖查明真相,却不能以打砸围攻的方式予以追诉,那种以为死了人就可以不顾法律规范大打出手,只会受到法律之手的管束,若造成医院损失、医护人员受伤害,必将遭到法律的惩处。要知道,医院是公共服务部门,蛮行恶语不仅扰乱了医院的正常秩序,还侵害了其他患者的就医权。
        既然全社会都有尊重科学的基本信念,对于医学科学知识与规律掌握更多的医院和医生有义务向患方告知并及时通报、解释手术风险、成因、救治措施等等,取得患方的理解与配合,此事考验院方的风险告知(术前)与危机沟通(术中、术后)能力,如何打通手术室内的紧张与手术室外的焦虑、狂躁,以及坏消息告知能力(家属人员众多,谁是沟通主体,应该跟谁沟通,什么时间沟通,沟通延迟定会产生误解),如何解读医疗风险的不可抗力性(谁摊上谁倒霉),解读生命无常的道理,让患方明白医院不是保险箱,无先兆风险与隐匿性风险的降临,如何展现、讲述“全力-抢救-无效”过程。医学史上,最早的凯撒式剖宫产术式的诞生就是危机时弃产妇保胎儿的无奈举措。
        然而,科学不是万能的,危机当前,理性的思维常常被紧张的气氛、颠簸的心理、躁动的情绪所扰乱,但为人的基本良知不可失,道德底线不可突破。
        首先是医者的良知,以人格光辉、道德信任引领技术信任,将《中国医师职业道德准则》内化为职业气场和关爱情怀,不能抱有一旦发生死亡事件患方都会失去理性,一定是横蛮不讲理的偏见,内心里萌生一份亲人不幸的同理心去面对,去耐心沟通,应接患方一时的非分诉求,逐步解锁,取得患方的共情和谅解,继而接纳不幸的事实,在做好紧急隔离和防暴准备的基础上,勇于担当,直面危机,如果一躲了之,不仅会造成理亏的想象空间,而且还可能背上失职的指责。
        其二是患方家属的良知,不可抱有只要出现危机与意外就一定是医生失职的医疗事故的偏见,主观臆断医护人员是杀害亲人的“真凶”(真凶是病魔,今天的医学远没有达到包治百病的水准),只要医疗获益,风险留给医生,代价留给国家,一有意外发生,就意气用事,伤医毁院,或过度维权意识(狮子大开口,还我老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我们是法治社会,有异议通过协商解决分歧。如果医院里死一回人就被砸一回,医生就挨一次打,就赔个倾家荡产,这个世界上还会有救死扶伤的医疗机构吗?或许你的家人中也有从事医疗工作的人,换位思考,医生要为所有的风险负责吗?
        其三是媒体的良知,此次事件中,大多数媒体恪守良知,客观、公正地报道案情,但也有个别媒体采取选择性报道,甚至是煽动性报道,制造“主治医师及护士集体失踪”的假消息,强调“产前检查一切正常”,预设医疗事故的前提条件,其实是缺乏常识的臆断,羊水栓塞发生时手术中的意外,与产前检查正常与否无关,但却成为医患冲突的助燃剂,其骨子里秉持的是民粹主义意识,只要站在老百姓的一边就安全,就不会受谴责,甚至还会产生轰动效应,给自己及机构带来为民做主的影响力,有意无意地撕裂了本不和谐的医患关系,在医患心灵的伤口上撒盐,助长了患方的过度维权意识。对此,一切有良知的新闻人都要明辨其奸,切不可随波逐流,火上浇油。新闻监管部门也要及时出手,约束他们的劣行。医学界欢迎新闻监督,但不接纳不实的报道和恶意的诽谤。
关键字: 湘潭产妇死亡,中国医师协会
信源地址;http://www.cmt.com.cn/detail/5716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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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9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医不易,且行且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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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9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湘潭产妇死亡事件,闹的沸沸扬扬,媒体是始作佣者。最该反思的是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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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9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越来越难啊。谢谢老师们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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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9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们的分享!医者很难,但医者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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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9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候医者的头上有一片干净的蓝天啊!可以全心全意地为病人治病,不必因为这些无知冲动的行为分散自己的精力呢?作为医者的一份子,真的好期待有生之年这一天仍然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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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9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读了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副主任医师 杨 震对当今医患矛盾进行的分析,很现实。良好的医患关系需要的不单是宽恕,更需要大家行动——点点滴滴地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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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9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全社会都应该有尊重科学的基本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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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9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医者难,做好更难,谁又真正能理解医者的艰辛、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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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9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医难,更难得是不被理解,且行且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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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0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湘潭产妇死亡案述评
                                             副标题:湘潭产妇死亡案:尊重科学,恪守良知
                                        作者:医协 来源:中国医师协会网 日期:2014-08-19
       发生在湘潭县妇幼保健院的产妇张某死亡案牵动着全国人民的眼球,对于一个沉浸在添丁喜悦的家庭来说,产妇的夭亡无疑是晴天霹雳,意味着这个初生的婴儿将永远失去母爱,与家人、社会意识中“快乐产科”的期待形成巨大的反差,人们想象着“一人进院,两人出院,全家快乐”,家人沉浸在母子平安的幻象中,完全没有风险意识和准备,犹如遭受地震、海啸的偷袭。此时,最需要坚守的原则和底线是尊重科学,目前,已经查明,产妇死因是羊水栓塞,这个病发病率很低,但是一旦发生,极其凶险。抢救难度很大,成功率很低。丝毫没有危机降临与应对的准则,与羊水栓塞迅速致死形成巨大的落差,虽然难以接受,也要承认这是小概率危机的“天灾”,不是人为的事故,即使林巧稚大师再现,也将回天无力。当然,对于诊断和处理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予以申诉,包括进行尸体解剖查明真相,却不能以打砸围攻的方式予以追诉,那种以为死了人就可以不顾法律规范大打出手,只会受到法律之手的管束,若造成医院损失、医护人员受伤害,必将遭到法律的惩处。要知道,医院是公共服务部门,蛮行恶语不仅扰乱了医院的正常秩序,还侵害了其他患者的就医权。
        既然全社会都有尊重科学的基本信念,对于医学科学知识与规律掌握更多的医院和医生有义务向患方告知并及时通报、解释手术风险、成因、救治措施等等,取得患方的理解与配合,此事考验院方的风险告知(术前)与危机沟通(术中、术后)能力,如何打通手术室内的紧张与手术室外的焦虑、狂躁,以及坏消息告知能力(家属人员众多,谁是沟通主体,应该跟谁沟通,什么时间沟通,沟通延迟定会产生误解),如何解读医疗风险的不可抗力性(谁摊上谁倒霉),解读生命无常的道理,让患方明白医院不是保险箱,无先兆风险与隐匿性风险的降临,如何展现、讲述“全力-抢救-无效”过程。医学史上,最早的凯撒式剖宫产术式的诞生就是危机时弃产妇保胎儿的无奈举措。
        然而,科学不是万能的,危机当前,理性的思维常常被紧张的气氛、颠簸的心理、躁动的情绪所扰乱,但为人的基本良知不可失,道德底线不可突破。
        首先是医者的良知,以人格光辉、道德信任引领技术信任,将《中国医师职业道德准则》内化为职业气场和关爱情怀,不能抱有一旦发生死亡事件患方都会失去理性,一定是横蛮不讲理的偏见,内心里萌生一份亲人不幸的同理心去面对,去耐心沟通,应接患方一时的非分诉求,逐步解锁,取得患方的共情和谅解,继而接纳不幸的事实,在做好紧急隔离和防暴准备的基础上,勇于担当,直面危机,如果一躲了之,不仅会造成理亏的想象空间,而且还可能背上失职的指责。
        其二是患方家属的良知,不可抱有只要出现危机与意外就一定是医生失职的医疗事故的偏见,主观臆断医护人员是杀害亲人的“真凶”(真凶是病魔,今天的医学远没有达到包治百病的水准),只要医疗获益,风险留给医生,代价留给国家,一有意外发生,就意气用事,伤医毁院,或过度维权意识(狮子大开口,还我老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我们是法治社会,有异议通过协商解决分歧。如果医院里死一回人就被砸一回,医生就挨一次打,就赔个倾家荡产,这个世界上还会有救死扶伤的医疗机构吗?或许你的家人中也有从事医疗工作的人,换位思考,医生要为所有的风险负责吗?
        其三是媒体的良知,此次事件中,大多数媒体恪守良知,客观、公正地报道案情,但也有个别媒体采取选择性报道,甚至是煽动性报道,制造“主治医师及护士集体失踪”的假消息,强调“产前检查一切正常”,预设医疗事故的前提条件,其实是缺乏常识的臆断,羊水栓塞发生时手术中的意外,与产前检查正常与否无关,但却成为医患冲突的助燃剂,其骨子里秉持的是民粹主义意识,只要站在老百姓的一边就安全,就不会受谴责,甚至还会产生轰动效应,给自己及机构带来为民做主的影响力,有意无意地撕裂了本不和谐的医患关系,在医患心灵的伤口上撒盐,助长了患方的过度维权意识。对此,一切有良知的新闻人都要明辨其奸,切不可随波逐流,火上浇油。新闻监管部门也要及时出手,约束他们的劣行。医学界欢迎新闻监督,但不接纳不实的报道和恶意的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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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地址:http://www.cmt.com.cn/detail/5716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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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0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医院死亡现象,什么时候患方才能理性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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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0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在湘潭县妇幼保健院的产妇张某死亡案牵动着全国人民的眼球,一开始大家以为这只是“又一件”医疗纠纷的新闻热点。但实际上,本次事件可能会成为一个分水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网友们出现了几乎一边倒的对患属的质疑,以往对患属的质疑通常来自于医院医生一方;2)相当大部分媒体人和医生参与到对此次热点中的“无良媒体”和“无良记者”猛烈抨击中,并且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声援;3)相当多的媒体和医生对“花钱赔偿,息事宁人”的做法的不满成为“主流”;4)网友们对第三方(主要是警察和相关政府部门)的“不作为”的愤怒非常明显。
    “羊水拴塞”是指在分娩过程中羊水突然进入母体血液循环引起急性肺拴塞、过敏性休克、DIC、肾功能衰竭或猝死的严重的分娩期并发症。羊水拴塞作为一种突发情况,令医生措手不及。在本事件中患者出现紧急情况后,医院医生想尽了很多办法,上级医院的会诊,子宫切除等,最后未能挽回患者的生命。因此从临床上讲,医院医生没有责任,除非有更多的证据表明医院医生存在过错。虽然医生没有临床上的责任,但有沟通上的责任。按我四的《侵权责任法》,沟通出现问题,医院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再说说“无良媒体”,常常怀有中国特有的“为民请命”的情怀,因此报道对“事实”的描述有很多偏差,倾向于站在“民”这一边。但记者应该了解的是,患者是“民”,医生、护士、甚至医院也是“民”,医患是一体的,倾向于任何一方都会同时会同时伤害两方,因此要正确对待自己的职业所在。
    更加“恐怖”的是,警察竟然“全程陪同”了整个过程没有阻止。这种“不作为”的现象令人发指。
    在各方都不遵守规则的环境下,医患如何相处已经成为现实社会中的一个大问题。
    望能引进全社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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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0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别媒体的报道内容不能基于事实,这事谁管啊?这样的事经常发生,与以往相比,处理流程似乎没进步,才真让人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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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5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说的极好,尽管如此,我们也不应该悲观,悲观不是面对问题的态度,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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