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h2007 发表于 2009-2-5 10:40

卫生部下发"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药物使用管理机制,推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2005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卫生部联合开展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监测工作开展3年多以来,在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降低医药费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个别监测点医院也存在数据报送或样品寄送不及时、报送资料不全等现象,对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了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药物使用管理机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卫生部联合研究制定了《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卫生工作的具体体现,对于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更好地保障患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监测工作,指导辖区内监测点医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二、各监测点医院要认真做好各个监测阶段的工作,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医院的有关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监测工作的指导,积极为监测工作创造条件。要按照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做好数据的收集、处理和上报工作。
三、卫生部重点负责组织三级医院合理用药监测工作,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监测工作。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和管理本辖区的合理用药监测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加强沟通与交流,保证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军队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各地在监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总后卫生部。

附件: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方案.doc


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控制感染 发表于 2009-2-5 13:35

回复 #1 dqh2007 的帖子

谢谢提供信息.收藏再学习.

小芽儿 发表于 2009-2-5 15:05

谢谢提供信息.下栽学习.并收藏

腊梅 发表于 2009-2-5 15:35

回复 #1 dqh2007 的帖子

:handshake :handshake 谢谢您!下载学习

zdm 发表于 2009-2-5 15:47

谢谢提供信息,已下载学习!:handshake :handshake

星梦78 发表于 2009-2-5 16:23

主要还是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啊!!

dqh2007 发表于 2009-2-5 16:38

回复 #6 amber78 的帖子

就是,文件中对细菌耐药监测没作明确的要求和规定.

淡淡菊影 发表于 2009-2-5 17:13

希望对药物的合理使用有所规范

落花生 发表于 2009-2-5 20:25

合理用药监测工作主要由医院那个部门负责,其责任好像不是太明确。

踏浪 发表于 2009-2-5 21:20

下载学习,谢谢提供信息.明日在院内网公布,要求全院医生学习.

海内知己 发表于 2009-2-5 22:11

合理用药工作在我国仍然是个难度系数很高的工作,有待于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ok

七星瓢虫 发表于 2009-2-6 01:49

主要还是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药剂科负主要责任,与院感科关系似乎不太大。

qhdlzg 发表于 2009-2-11 21:02

:'( :'( :'( :'( :'(

愚嘉 发表于 2009-2-12 23:19

要2010后才实施。09准备工作。
二级医院要各省市自己监测。

桃花朵朵 发表于 2009-2-13 15:15

及时雨,谢谢分享。:haha :haha :haha

小点点 发表于 2009-2-13 15:28

回复落花生

合理用药监测归药剂科管理,你可以查看卫生部下发的2008年-2009年白日安全检查的文件,上面说得很明白。

xiaolongnv 发表于 2009-2-15 18:57

回复 #16 小点点 的帖子

合理用药监测应该是药剂科的职责,可《医院感染监测规范》有抗菌药物监测哦:o

一枝梅 发表于 2009-3-17 15:18

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药物使用管理机制,推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2005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卫生部联合开展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监测工作开展3年多以来,在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降低医药费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个别监测点医院也存在数据报送或样品寄送不及时、报送资料不全等现象,对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了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药物使用管理机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卫生部联合研究制定了《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卫生工作的具体体现,对于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更好地保障患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监测工作,指导辖区内监测点医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二、各监测点医院要认真做好各个监测阶段的工作,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医院的有关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监测工作的指导,积极为监测工作创造条件。要按照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做好数据的收集、处理和上报工作。

三、卫生部重点负责组织三级医院合理用药监测工作,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监测工作。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和管理本辖区的合理用药监测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加强沟通与交流,保证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军队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各地在监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总后卫生部。



附件:加强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工作方案.doc





                                                                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2010666 发表于 2013-10-21 11:08

也谢谢提供信息,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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