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安瓿属于医疗废物还是生活垃圾?
查阅了相关文件,都说玻璃安瓿是按照损伤性废物处理,但有些老师说是按照生活垃圾处理,不知哪里有规定?请指教,谢谢!本帖最后由 沧浪之水 于 2014-7-7 10:02 编辑
那是指没有污染的同时,不易破碎且没有破碎的,可以做生活垃圾处理,就像输液袋一样管理。 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玻璃安瓿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依据: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问题的复函
卫办医函〔2004〕338号
江苏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医院输液容器处理的请示》(苏卫医便〔2004〕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10月颁布的《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卫医发〔2003〕287号),对于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
卫生部办公厅(章)
二○○四年八月四日
省卫生厅关于玻璃安瓿处理归类的批复
苏卫医〔2010〕78号
南京市卫生局:
你局转来南京市鼓楼医院《关于玻璃安瓿处理归类的请示》(宁鼓医字〔2010〕80号)收悉。经请示卫生部,现批复如下:
玻璃安瓿,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按照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中的规定,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此复。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医疗废物处置应该按法律、法规或文件规定的执行,不能自行规定,否则下面执行会很麻烦,科室里摆放的垃圾桶就会很多,既不整洁、操作也会很麻烦。无污染的输液袋收集有文件规定按生活垃圾处置,而玻璃安瓿按规定应该按损伤性利器处置。
临床操作时有瓶塞的空瓶没被病人血液、体液等污染的归类生活垃圾,而空安瓿瓶口边缘不整齐损伤性大,是按损伤性废物处理的,放在防渗漏、防穿透的容器内,市疾控中心来检查时要求空纸箱内放黄色塑料袋盛放就可以了…… 本帖最后由 清清 于 2014-6-30 18:07 编辑
没有锐利面的(例如青霉素小瓶)可按生活垃圾处理,但用砂轮锯断的安瓿必须按锐器处理。 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玻璃安瓿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
自然,玻璃安瓿不属于医疗废物了。 清清 发表于 2014-6-30 18:03
没有锐利面的(例如青霉素小瓶)可按生活垃圾处理,但用砂轮锯断的安瓿必须按锐器处理。
你好!你们医院(玻璃安瓿)按锐器废物处理,是全部放入锐器盒吗?谢谢! 竹语清风 发表于 2014-7-1 08:27
你好!你们医院(玻璃安瓿)按锐器废物处理,是全部放入锐器盒吗?谢谢!
是啊,用砂轮锯断的,有锐利面了,必须按锐器处理;青霉素那样的的小瓶子按生活垃圾处理。 本帖最后由 沧浪之水 于 2014-7-7 10:05 编辑
玻璃安瓿是医疗废弃物,放入锐器盒处理。 清清 发表于 2014-7-1 20:07
是啊,用砂轮锯断的,有锐利面了,必须按锐器处理;青霉素那样的的小瓶子按生活垃圾处理。
你们领导真支持工作,那要多少锐器盒啊…… 竹语清风 发表于 2014-7-2 08:31
你们领导真支持工作,那要多少锐器盒啊……
锐器盒48小时内需要更换,我们所有锐器都放置在锐器盒内,都放不到3/4,就封口收走了,必须这样做,否则集中焚烧的工作人员拒绝收医疗废物了。另外,锐器盒有大小之分,根据科室需要量领用不同规格的锐器盒。 清清 发表于 2014-7-2 08:54
锐器盒48小时内需要更换,我们所有锐器都放置在锐器盒内,都放不到3/4,就封口收走了,必须这样做,否则 ...
赞同清清老师的意见!我们应按照规范去做。 强烈呼吁按生活垃圾处理,每个科室每天要产生多少,用多少利器盒,而且合理收集处置没有多大危害性,要是什么都按医疗垃圾处理,卫生间的废纸篓也得套黄色垃圾袋! 应该统一规范,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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