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应属于病理性废物;如果胎盘可能造成感染病传播的,应该属于感染性废物。
赞成次说法,应该是病理性废物。除非此胎盘本身具有传染性 手榴弹 发表于 2014-6-25 09:05
个人认为应该是病理性废物,属于“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范畴。对于“可能造 ...
很有道理,同意老师的看法 我们是按病理性废物处理的,有传染病时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我们均按照病理性废物来处理,这样也便于临床执行。
卫政法发〔2005〕123号
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
山东省卫生厅: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产妇分娩后医疗机构如何处理胎盘问题的请示》(青卫发〔2005〕2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此复。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青岛市卫生局。
卫生部办公厅 2005年3月31日印发
liu1724 发表于 2014-6-25 08:35
正常产妇的胎盘为病理性废物,患传染病的产妇(比如: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胎盘为感染性废物。
赞同老师的观点,患传染病的产妇(比如: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胎盘为感染性废物,按感染性废物处置。
胎盘的管理
按照管理规定,胎盘要在冰箱内冷藏,我院现在是做不到,双层感染性垃圾袋按感染性废物处置,不知各位同行是怎么规范管理的 申请买个冰柜,花不了多钱。夏天天气热,胎盘容易产生异味招苍蝇。 对于胎盘的处置,应严格按照卫计委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批复(卫政发123号)文件执行,“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告知产妇,按《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卫医发287号《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明确规定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属于病理性废物,胎盘按病理性废物分类存放、处理。”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这说明医疗废物都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感染性,所以不要认为有传染病的归类感染性,没有的归为病理性。分类是很明确的。
一个小冰箱几百块 是啊,胎盘要放入双层黄色带医疗感染性废物图标的垃圾袋里 暂存在垃圾暂存处冰箱内冷藏 再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胎盘要放入双层黄色带有医疗废物图标的垃圾袋里 ,暂存在垃圾暂存处冰箱(冰柜)内冷藏, 再按病理性垃圾处理。
应该放冰箱,按病理性医废转运收集。 在暂存处根据产量买个冰柜。 我院医疗废物暂存点放了一个冰柜,最初是卫生监督部门来检查时提出这个要求的。 讨论热烈,学习了,很赞同15楼老师的说法。 医疗垃圾分类也只是在医院内分,一装上处置中心的转运车,目的地和处理方式是一样的,同意15楼老师的看法。 liu1724 发表于 2014-6-25 08:35
正常产妇的胎盘为病理性废物,患传染病的产妇(比如: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胎盘为感染性废物。
刘老师的回答似乎比较全面,同意刘老师的观点 我觉得应该按照病理性废物来处理 我觉得应该是病理性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