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气包 发表于 2014-6-17 12:04

不知这样理解手卫生设施对否?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中提到手术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髓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消毒供应中心等重点部门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诊疗区域均宜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      以上是否可以理解为:重点部门的诊疗区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办公区不必一定是非手触式水龙头?请各位老师指点迷津!

江南水韵 发表于 2014-6-17 22:33

重点部门必须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诊疗区域适宜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办公区域没有要求,当然有条件的话配备就更好。

淘气包 发表于 2014-6-18 08:30

江南水韵 发表于 2014-6-17 22:33
重点部门必须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诊疗区域适宜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办公区域没有要求,当然有条件的话配备 ...

老师,重点部门的办公区域若没条件配备手触式的水龙头也不算违规,是这个意思吧?

寻求知识 发表于 2014-6-19 09:05

有条件最好都用非手触式水龙头。没有条件的话洗手后用干手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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