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木 发表于 2014-5-29 22:15

应该要查明流失的原因,如果是个人行为,希望能介绍一下工作疏漏的环节,也好让我们查找一下自己单位有没有这种情况存在,避免发生类似情况。

紫云英 发表于 2014-5-29 23:07

这种不是专业的医疗废物运输车,不可用的。

ncyf2312 发表于 2014-5-30 08:24

有钱能使鬼推磨啊,再利益的驱使下,再严格的管理也很难控制人心。

xudongmei1111 发表于 2014-5-30 08:44

还是得加强管理
看来最近得有专项检查了

老朽 发表于 2014-5-30 09:06

本帖最后由 老朽 于 2014-5-30 16:50 编辑

此事的处理结果并非至关重要,
重要的是:查清问题出在哪个环节、哪个流程;
管理者失职的缘由;
查清谁在收这些东西、回收以后做什么?
这些当地有关部门在做什么?是不是失职?
谁是受益者?谁是保护伞?
相关部门不能以不知道、没有举报或我们查处过为推诿的理由,不知道就是失职!!!

紫百合6 发表于 2014-5-30 09:10

一定加强管理!{:1_1:}

shayuanyuan1800 发表于 2014-5-30 09:12

香山朗月 发表于 2014-5-29 14:48
真是防不胜防。我们将胎盘打包时加入一些速消净粉,胎盘就不能买卖了,防止清运人员盗卖。

老师做的很好,向您学习。您放的是什么牌子的消毒粉?

香山朗月 发表于 2014-5-30 09:28

shayuanyuan1800 发表于 2014-5-30 09:12
老师做的很好,向您学习。您放的是什么牌子的消毒粉?

是我们医院用于地面消毒的含氯的消毒剂。

银杏儿 发表于 2014-5-30 09:44

医院内部严格分类管理,交到有资质的医废处理部门,剩下的工作恐怕不是医院所能掌控的了。执法部门只会到医院来执法,而对这些真正高危环节的督查,他们平时都去管了吗??

旺妈 发表于 2014-5-30 09:50

太可怕了,严厉打击犯罪人

才下眉头 发表于 2014-5-30 09:50

国家三令五申,任然有人在进行买卖,院感科只能做到督导监管,应该从源头去查!

dfchun68 发表于 2014-5-30 10:03

zhuruozhen 发表于 2014-5-29 15:23
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我做为吉安人感到惭愧!院感工作没到位呀!这社会有市场就不 ...

我今天一上班就有人说这事,接着就问我,你们吉安管理这么混乱吗?我确实不好意思,加之平常回老家看到县级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的乱像,心里很不是滋味。老家的兄弟姊妹、父母看病都愿意往深圳来,尽管报销受限,还是迫不得已出来看病,主要是用抗菌药物太乱了!

东方果果 发表于 2014-5-30 10:08

院感认为这个事情是严重的,但是其他部门一直的观念没有那么快转变的,这个要多部门合作,光靠院感科难度大的

1461873977 发表于 2014-5-30 10:24

今天还有如此的事件发生,不可思议!

1360805 发表于 2014-5-30 10:30

主要的问题还是管理不到位。真得加强管理。

严寒无语 发表于 2014-5-30 10:35

我们医院的胎盘是全部送火葬场火化的。

150306527 发表于 2014-5-30 10:35

《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小牛 发表于 2014-5-30 10:48

我们也是送殡仪馆焚烧的,这件事情在储存和运输的过程中肯定有拿个环节出问题了!

北落 发表于 2014-5-30 10:49

追查是哪家医院出来的加强管理

liuli_271200 发表于 2014-5-30 10:49

不知有没有含胎盘成分的药物或其他化妆品、保健品之类的。如果真的有可以提取使用的途径,就应该有相关部门去规范整个处置过程。毕竟,在老百姓的心里,对它的效果还是肯定的。有它的药用价值。有价值才有买卖。作为医疗废物的产生部门,我们有责任做好感染与非感染的分类,同时,减量的原则也是医废处置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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