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梅毒的护工能否在临床工作?
位专家:我院的护工主要是为病人铺床、生活护理及辅助护士的工作,现有一位护工被诊断为梅毒II期,请问此类病人能否在临床从事护工的工作?
期待您的帮助!:lol 谢谢!:handshake:handshake
个问题就不需要专家解答了吧。
回复 #1 橄榄 的帖子
毒的传播途径主要是通过性接触传播,其他还有输血、经胎盘传播等。所以该护工从事这类简单工作应该是可以的。原帖由 拙凌 于 2009-1-22 15:16 发表 http://bbs.sific.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梅毒的传播途径主要是通过性接触传播,其他还有输血、经胎盘传播等。所以该护工从事这类简单工作应该是可以的。
不同意这位朋友的看法,二期梅毒患者大部分都有皮肤或粘膜的破损,渗出液含有大量的大量梅毒螺旋体,其污染的物品是引起传染的,况且明知道工作人员是二期梅毒患者,还让她在临床工作,是不是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呢? 同意4楼的观点,性病不仅是通过性途径传播,病原体还能通过其他途径传播。作为传染源应该加以控制,尤其在医院这样的场所更应该严格控制。:ok 不好意思,没注意到该患者是梅毒II期。有的人即便梅毒治愈,但是还是能从血清中检出梅毒抗体的。 患有梅毒的护工不应该在临床工作,在医患关系紧张的今天还是我们多想到点为好! 谢谢各位同道的热心解答和帮。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该护工除了梅毒滴度为1:2外,还没有临床症状,这次是体检时发现的。如今她已自行辞职!:liumangtu 谢谢老师的分享!!!!!!!!!!!!!!!!!!!!!1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