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卫士 发表于 2014-5-23 08:48

安徽男子车祸轻伤 医院要查艾滋和梅毒

                                                安徽男子车祸轻伤 医院要查艾滋和梅毒
                                                来源:中新网2014年05月21日 10:17 
         央广网马鞍山5月20日消息(记者张秋实)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过度检查,这个词我们并不陌生,主要是指在医院接受与自身病情无关的检查过多,超出范围。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安徽马鞍山市民季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儿。
         前两天,季先生在开车的时候和一名骑摩托车的中年男子发生刮蹭,季先生的全责,伤者去医院诊疗,产生的费用由季先生“报销”。季先生买了保险,理论上损失应该不大,可是,当他到保险公司理赔时却被告知,伤者在医院检查的艾滋病、梅毒等项目均不在赔付范围,需要季先生自掏腰包。
         季先生纳闷了,事故并不严重,对方就是轻微外伤,为什么要查艾滋病和梅毒呢?一问伤者,对方也说不知道,医院就说这事常规检查。这些检查是不是属于搭车收费?所谓的常规检查合规吗?
      这是一场很普通的交通人伤事故,担负事故全责的季传林到保险公司理赔时,却遭遇到艾滋病、梅毒这些与交通事故无关的检查不予理赔的头疼事。伤者杨本飞今年51岁,是当涂县藏汉村人。事故发生后他被送到了当涂县人民医院救治,诊断为“头及全身多处跌撞伤”。住院期间,医生对杨师傅的伤势进行了治疗,既没有动手术也没有输血。11天之后,杨师傅出院。肇事车主季先生带着杨师傅的住院单、医疗费来到保险公司理赔,结果却被告知,杨本飞的部分检查项目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一头雾水的季先生只能找到杨师傅,问他为什么要做这些检查?而杨师傅却说医院做的这些检查,自己完全不知情。无奈之下,季先生找到杨师傅的主治医生当涂县人民医院神经外科的杨宝贵讨要说法。杨医生对此却不以为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规定所有的住院病人都要做这些检查。同科室的张医生也在一旁帮忙解释称这些都是基本的常规检查,而且外科做手术或者有外伤,很容易传染给医生,所以这些都是最基本的检查。
          面对医院和保险公司似乎“有理有据”的推诿,无奈的季先生只能自掏腰包。住院病人都必须查艾滋病和梅毒吗?为了验证两位医生的说法,记者随后走访马鞍山市的几家大医院求证,多数医院“理直气壮”地表示,艾滋病、梅毒等是住院患者的常规检查项目。在采访中记者还发现,患者在不知情中“被检查”艾滋病等项目,可能并不只局限在住院的情况。市民周女士因为嘴上起了水泡去医院门诊治疗,没想到也离奇地被查了艾滋病。周女士告诉记者,医院开了个密密麻麻单子还要检查艾滋病毒,自己查一个嘴上起的泡大概花了几百块钱。
          而据一位曾经在医院工作过的人士透露,医院要控制“药占比”,是医院推出强制服务、“捆绑服务”、“搭车检查服务”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医院有个考核指标,叫“药占比”,即为药物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这个数字是越低越好,所以医院会用这些周边的检查把这个数值拉下来。降低药占比的本意是杜绝医院以药养医的做法,可是现在医院却用拉高诊疗费的方法来降低药占比,实在是有些本末倒置。

毛毛细雨 发表于 2014-5-23 09:04

医院要控制“药占比”本来是对患者有益的事,怎么就已变成这样,医疗行业的又一个不正之风。

户外山人 发表于 2014-5-23 09:07

没办法,现在药品零差价,我们住院都有入院检查套餐,外科乙肝全套,梅毒,艾滋必查,内科乙肝必查,我们检验科业务收入占总收入两三成,做CT病人多个部位的分天轮流查,要不然工资都发不出来。

吴晓梅 发表于 2014-5-23 09:08

您转发这个要表明什么态度呢?现在很多无良媒体老是抓住“过度医疗、过度检查”等老百姓敏感的话题作一些不实的报道。作为院感科专职人员应该对医院检查HIV、梅毒有自己正确的理解吧。

丝路花雨1 发表于 2014-5-23 09:10

卫计委对这个项目的检查应该有个明确的界定,不能让医院及医务人员左右为难呀

怡霄倾宸 发表于 2014-5-23 09:57

现在要求住院病人查这些,是对我们医护人员的一个保护,也是防止与其他病人发生交叉感染。如果是梅毒等病人使用过的床单、被套就要严格消毒。

温室效应 发表于 2014-5-23 10:09

个人看法:我觉得楼上这位老师说话,有点不妥吧!换位思考一下吧。要看你站在什么角度说这件事。就像省内院感培训班时,培训老师说,有些临床医务工作者,在执行操作前戴付手套,然后接待患者(不管是抽血、还是看门诊),可以说,一副手套接待N个患者。你是保护了自己,但患者与患者之间呢?你就相当于一个宿主了!
置于艾滋、梅毒是按常规来做还是围手术期要做,我觉得应该按GB来执行!

柳林听风 发表于 2014-5-23 10:16

丝路花雨1 发表于 2014-5-23 09:10
卫计委对这个项目的检查应该有个明确的界定,不能让医院及医务人员左右为难呀

赞同楼上老师的观点,医院及医务人员不应该成为医患矛盾的焦点。

毓秀凌波 发表于 2014-5-23 10:25

貌似标题党,博人眼球!费用也不昂贵、意义重大,这些能算过度检查吗?

淘气包 发表于 2014-5-23 10:34

txyy_ygk 发表于 2014-5-23 09:08
您转发这个要表明什么态度呢?现在很多无良媒体老是抓住“过度医疗、过度检查”等老百姓敏感的话题作一些不 ...

我赞同您的观点!{:1_17:}

lilijiu22 发表于 2014-5-23 10:35

现在不是提倡HIV的主动筛查吗?个人觉得应该检查,不过要把握知情不拒绝的原则。

狼头 发表于 2014-5-23 10:52

你转得这个就是发生在我这的事情,起源于我们市电视台的一个百姓问政栏目,现场我们院长都参加了,当时是针对医疗的另外一件事情,我记得他为我们医生说了话,其实媒体也不是很公正,它也是为了赚眼球,你车祸我为什么就不能查?现在纠纷这么多。还有你记得当年艾滋病形象大使濮存昕演得电视剧吗?你知道主角艾滋病是怎么得的吗?就是一个刚得知艾滋病的女子精神恍惚撞上他车子,他送去医院的时候接触到血液而感染的。我同意2楼的,我也不知道你在这转得意思是什么。

ZDMSSJ 发表于 2014-5-23 10:53

我们医院就发现一例交通事故病人,鼻骨骨折需做手术,经检测HIV抗体阳性,送市疾控复查确诊HIV携带。

杜鹃鸟 发表于 2014-5-23 10:57

我们这里只有手术病人和输血病人才做这些检查,或者是已经发生职业暴露者

liu1724 发表于 2014-5-23 11:24

txyy_ygk 发表于 2014-5-23 09:08
您转发这个要表明什么态度呢?现在很多无良媒体老是抓住“过度医疗、过度检查”等老百姓敏感的话题作一些不 ...

赞同老师的观点,本行业的人就不要火上浇油了。我们去年就有一例外伤病人查出了艾滋病。

艺海拾贝 发表于 2014-5-23 11:40

本人觉得应该查,媒体有时候胡说报道失实,现在医疗纠纷这么多,谁又能说的清患者到底得没得艾滋,他会反过来找医院的麻烦的。

满天星868 发表于 2014-5-23 11:58

在可能发生职业暴露的情况下去检查应该就合情合理了吧

海叮噹 发表于 2014-5-23 13:31

个人认为,作为医院来说常规检查并没有什么大的错误,不手术不等于有传染病就不会传播了,这是双方互相保护的,特别是对医务人员,擦伤也是有暴露伤口的,医护人员必竟还是要做处置的,不可能住 了11天没有任何处置,干养伤吧。如果没做检查,恰巧此病人正好有此传染病,医务人员防护不到位,很容易就传染了。本身存在的伤口也在医院内会传染到疾病,也能作为保护证明了

施华 发表于 2014-5-23 14:30

在可能发生职业暴露的情况下去检查合情合理,是对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双向防护,患者也应学习相关知识从而理解医院的一些检查。

无菌 发表于 2014-5-23 14:35

我们医院要求所有手术病人必须要查,外伤病人医生如果主动检查,就更好,我们院感人员应该赞一个,这对院感控制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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