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业暴露相关制度?
本帖最后由 绿茵场 于 2014-6-24 21:33 编辑请教老师有医院职业暴露的制度可以提供分享吗?谢谢 使用搜索功能,这方面资料有的。 医务人员医院感染职业暴露及职业防护制度
来源;协和医院网 发表时间:2009-03-09作者:感染管理科
一、标准预防
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二、标准预防的措施
(一)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四)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五)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六)医务人员发生血源传播性疾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采取以下局部处理措施(在发生科室完成):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谢谢老师的无私奉献,对我的工作帮助很大 谢谢老师分享,学习了。 路过学习了,谢谢,辛苦了。 路过学习了,谢谢,辛苦了。 路过学习,谢谢分享。 这个只能是职业暴露的处理措施,我想要上报流程和制度,谢谢 mhgk 发表于 2014-6-20 12:50
这个只能是职业暴露的处理措施,我想要上报流程和制度,谢谢
每个医院的上报流程会有所区别
参考下:
http://bbs.sific.com.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5363 路过学习了,谢谢分享!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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