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grx 发表于 2014-5-17 12:46

哪位老师有关于院感科护士保留护士待遇的相关文件?

本帖最后由 雪人grx 于 2014-5-17 12:55 编辑

我是个老护士,还有四年就退休了。2008年10月,就是西安交大一附院那个事件后2个月,院长很重视院感工作,由原来的一个人增加到2个人.原来专职人员是医生(公卫毕业),科长是护士。医生到防保科当科长了,我就从感染性疾病科护士长转到院感科当了专职护士。到现在已经5年多了,护理部主任说我不在是护理岗位了,不再保留我的护士待遇。每当到了护士节,看到其他护士发护士鞋,护士节礼品,没有我的份儿。我不知道为什么,很纠结。前几天我参加院感培训班遇到一个院感护士,她说,她们医院护理部主任说关于院感护士保留护士待遇有相关的文件。我又去找了院长,她让我出示文件。我找不到。网上也搜不到。求各位老师们帮忙了,谁知道这些事情的来由上传吧。

蓦然回首 发表于 2014-5-17 12:50

搜索一下,论坛上有很多这方面的帖子

雪人grx 发表于 2014-5-17 12:58

哎------和我一起来的护士还是科长的只干了几个月深感责任重大就走了,只有我坚持到现在。我很纠结,热爱这项工作,不知道能坚持多久。

雪人grx 发表于 2014-5-17 13:02

护士注册的时候,护理部借口不予注册。费了事才给注册。

香山朗月 发表于 2014-5-17 13:12

“护士注册的时候,护理部借口不予注册”。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悲哀!医疗护理院感是一家人,我们医院三个部门合作的很好,我很幸运。

佳蕙淼淼 发表于 2014-5-17 13:16

我们的科室是医师、护士等各自享受其应有的待遇。这块的护士晋升还很便利呢。

吴晓梅 发表于 2014-5-17 14:55

我是2005年做院感的,只是听说有这个文件,没有见过,我们医院是享受所有待遇的。还听说过一个文件好像在护理岗位上干满20年的,也可以享受所有待遇的。不知道是不是地方上有差异,您问问你们当地其他医院的院感科人员享受什么待遇?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14-5-17 15:17

本帖最后由 沧海一粟 于 2014-5-17 15:28 编辑

你到这里来看看:http://wenku.baidu.com/link?url=CQ287QmpK-Bb9q-b39cX8nxVKDXatjWAg8N2irVqCiMGFSLbzlw-EZzW9cvzVuYxA_gWl7NbLISdU3iiilhmLOeGw9xtySGl69ehIQ9l7Ee
感染管理科护士属于医院护理岗位设置中的“其他护理岗位”
附件1-2
医院临床护理岗位名录及配置标准(2013年版)


此外,卫生部:《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的暂行办法》

三、组****员:

(4)专职人员中的卫生技术人员聘任、晋升等按同类卫生技术人员对待。
既然,护士晋升同护理专业同等对待,为什么不算护理人员,你请你们护理部主任拿出感染管理科护士不算护理人员的文件和依据来。并问她,如果不算护士算什么?

秋水无痕1972 发表于 2014-5-17 16:24

我们护理部是合作的满好的,就是财务科,经常把院感科当后勤看。

尘埃69 发表于 2014-5-17 16:54

只要不影响职称晋升,其他的无所谓

热带雨林2010 发表于 2014-5-17 19:47

看开些,只要大事不耽误,如晋升、注册等,其他的不要计较,我们就连护士鞋都没份(实际每年两双护士鞋也就20几元)。

茉莉花开 发表于 2014-5-17 20:06

我们医院同意护士注册和10%护士工资的发放,但是护士节的什么护士鞋好像是没有的!

135791113 发表于 2014-5-17 20:23

我们医院院感专职护士享受一切待遇!

cjl燕子 发表于 2014-5-17 20:24

经常看到论坛里有此类的帖子,还有一些兼职人员的待遇问题的帖子。个人觉得,主管部门该出台一个明确的文件,给一个明确的规定,告慰那些勤恳工作、没有待遇、不敢说话、还要受气的人们了。

水果蔬菜水果 发表于 2014-5-17 22:47

我们医院院感专职护士享受一切待遇!

禅静思语 发表于 2014-5-17 23:33

哎,有机会争取一下也未尝不可,争取不到也希望不要影响到心情,问好!
某些时候,县官不如现管 ,国家规定领导不执行,也没辙啊。

瞧瞧 发表于 2014-5-18 00:02

院感科的专职护士,当然就是护士,就像护理部的干事一样都是护士岗位

三刃木 发表于 2014-5-18 10:47

不怕投错行,就怕外行管内行。现实生活中太多这种无理刁难人的,他们自己不学无术,政策理解不透,还以您无理取闹,看开些吧,只要不影响职称晋升、工资待遇等就算了。

宁静168 发表于 2014-5-18 12:11

本帖最后由 宁静168 于 2014-5-18 12:14 编辑

《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第二章,第十一条四、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的晋升、聘任等享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虽然废除,但是《医院感染管理条例》有没有具体提到的是不是可以看做继续沿用呢?我们医院就是这样一直沿用的,除去不穿护士服上班,其他待遇没变。最近人事部门告之我们院感医生有可能不能按临床晋升,这都有什么依据?既然院感有多么多么的重要!体现哪了?还能留住谁呢?

雪人grx 发表于 2014-5-18 14:31

向那些执行国家卫生部门政策好的医院的院长,护理部主任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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