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医闹伤医等6类涉医犯罪
本帖最后由 四叶草 于 2014-4-27 21:31 编辑据新华社电 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公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将对医院内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惩。
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在医疗机构内殴打或故意杀害、伤害医务人员,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摆放花圈、悬挂横幅及在医疗机构公共开放区域违规停放尸体等扰乱医疗秩序;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采取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物品进入医疗机构;以及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其中,对于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等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意见规定,经劝说、警告无效的,要依法驱散,对拒不服从的人员要依法带离现场,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应规定处罚;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扰乱其他公共秩序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罪名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意见要求,处置有关暴力杀医、伤医、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及时出警、快速处置;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立案侦查,并确保侦查质量。检察院应及时依法批捕、起诉。法院应加快审理进度,对于犯罪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严惩。
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量是73亿人次。全年统计到的医疗纠纷为7万件左右。
严惩医闹,振奋人心!! 严惩医闹 ,确保医务人员安全。 严惩医闹 ,确保医务人员安全。 终于重视医闹了,并开始采取行动了。{:1_3:}谢谢! 必须严格执行!!给了医护人员新的附身符! 最高部门终于出台政策了,接下来就看执行了,希望不再出现恶性伤医事件。 严惩医闹伤医等6类涉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给医院和患者一个安全的环境。 出台这样的政策无疑是让医务工作者看到些许希望,关键是正确引导医患关系,媒体导向正确了,医闹事件定然会减少。 严惩医闹 ,确保医务人员安全,给医院和患者一个安全的环境。 http://news.sina.com.cn/o/2014-04-25/072030008484.shtml
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量是73亿人次。全年统计到的医疗纠纷为7万件左右。
从国家层面上多部门联合打击医闹,可谓医疗界盼之久矣!{:1_14:} 我并不看好。因为之前还有过11部门联合发文严惩医闹。结果大家都可以看到了,为什么?医闹成本很低,ZF维稳很重要,卫生部门很弱势,还不断在拿“自己孩子”来训。
提高满意度;优质护理服务---世界上哪个行业有提供优质服务但受益方无须付费的或象征性付费的,一个本科毕业的护士去做洗头、剪指甲---一个初中生就能做的事,要专业护士去做。医护人员的劳动价值没有得到相应的体现。 柳莹依 发表于 2014-4-27 22:37
我并不看好。因为之前还有过11部门联合发文严惩医闹。结果大家都可以看到了,为什么?医闹成本很低,ZF维稳 ...
前天我们院长在行政例会上,专门传达了这个文件精神,说是省卫计委强调这次国家五部委联合发文后,对医闹的打击力度应该较前增强。不过作为医务工作者的我们也只能拭目以待了。 应该在媒体进行大力宣传。 严惩医闹,确保医疗安全 最高部门终于出台政策了,接下来就看执行了,希望不再出现恶性伤医事件,确保医疗安全。
严惩医闹,好消息,振奋人心,要落到实处!! 我们全体医务人员都拭目以待! 严惩医闹 ,确保医务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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