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中的输液器要称斤还是要点数
教各位老师,医疗废物中的输液器要称斤还是要点数的,有没有相关规定的?我院对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管及注射器是拿到供应室分类清点数量再毁型处理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可以登记重量或数量。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当然称斤了,怎么好点数了,那样不是容易二次污染吗?又容易得职业暴露呢 你可以按重量和袋数交接啊 个人认为称重更好些。 我们开始数过数,就在旁边挂个本和笔画道,太麻烦了,之后就是称重量,写在标签上,交接袋数。 兰宇 发表于 2014-3-25 17:08
我院对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管及注射器是拿到供应室分类清点数量再毁型处理
拿到供应室分类清点毁型肯定是不可以的。分类是要求在医疗废物的产生地进行;如果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医院就不需要进行毁型;供应室收集医疗废物是不允许的,应该有专门的医疗废物暂存处。 下载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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