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上报关于乙肝病毒携带患者的上报规范
我院刚成立院感科,现在有个问题请教各位老师,关于传染病上报方面的,乙肝病毒携带的患者是怎么上的,是实验室检查阳性,肝肾功能正常,这类的也要上报吗?有什么具体的规定?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不需要报卡。 这个不同省份要求不一样,具体可以与当地所属CDC咨询。论坛里也有很多相关讨论,可以搜索下看看。 我们医院是肝功异常者上报 我院是病毒在复制期,肚功能民常的报,具体根据CDC而定。 关于乙肝病毒携带患者的上报,可按以下《指南》要求报告。
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2005试行版)
1.3.2 信息报告规则
慢性传染病的报告遵循以下原则:医疗卫生机构在做出乙肝、肺结核、艾滋病、血吸虫病等慢性传染病诊断时,如已知该病例曾经作出诊断并被报告过,则本年度可不再进行报告;如对该病例的报告情况不清楚,或在同年内多次接诊的该类病例(包括复发病例),则仅对首次就诊进行一次报告,再次就诊且诊断结果未发生变跟时则可不再进行报告。发现乙肝病原携带者,可不进行网络直报,但需进行登记,以周为单位报告至属地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传染病监测或管理部门。
我们CDC规定,乙肝表抗阳性、转氨酶超过正常值的2倍、有临床症状,三者都有报实验室诊断,需要网报;如无症状或转氨酶不增高超过2倍,报病原携带者,不需要网报 本帖最后由 黎卫士 于 2016-2-20 20:43 编辑
按: 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2005试行版)规定上报。 我们这里跟7楼的一样。 学习了,谢谢分享{:1_1:}{:1_1:}{:1_1:} 有相关的文件吗,想学习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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