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xiangu 发表于 2014-3-19 08:47

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要列入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本上吗?

本帖最后由 沧浪之水 于 2014-3-20 08:40 编辑

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要列入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本上吗?

一往琴深 发表于 2014-3-19 09:01

本帖最后由 沧浪之水 于 2014-3-20 08:40 编辑

一次性塑料输液瓶属于医用塑料,和医废概念不一样,但也要专人管理的。

syyygb 发表于 2014-3-19 09:03

一次性塑料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不用列入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本上。

雾仙子 发表于 2014-3-19 09:08

不属于医疗废物,不用列入医疗废物交接本上。

plxzhy 发表于 2014-3-19 09:09

一次性塑料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属生活垃圾,但有专人管理

bdfygrb 发表于 2014-3-19 09:12

一次性塑料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

兰贵人 发表于 2014-3-19 09:13

没有被血液体液污染的不算医疗废物,当然不用登记了。

luxiangu 发表于 2014-3-19 09:14

谢谢各位老师的指导,请问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要称重记录吗

梅之媚2010 发表于 2014-3-19 09:15

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看原卫生部文件:《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异,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songlin 发表于 2014-3-19 09:15

一次性塑料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属生活垃圾,但有专人管理

平淡如水 发表于 2014-3-19 09:15

本帖最后由 沧浪之水 于 2014-3-20 08:41 编辑

虽然不属于医用垃圾,但是要专人管理,我院就直接和医疗垃圾一起焚烧。

luxiangu 发表于 2014-3-19 09:22

谢谢老师的指导,{:1_1:}

huanghuimin 发表于 2014-3-19 09:27

属于可回收医用垃圾用蓝色容器,由制剂科回收。

黎卫士 发表于 2014-3-19 09:30

   依据 卫办医发〔2005〕292号“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所以,要加强医疗机构使用后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集中回收处置工作,由有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处置,并做好交接记录。

菁菁爱茁茁 发表于 2014-3-19 09:31

一次性塑料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属生活垃圾,不用登记,但要有专人管理。

Golf 发表于 2014-3-19 09:55

一次性塑料输液瓶不是医疗废物,不必列入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本。

晴天也飘雨 发表于 2014-3-19 09:56

不是医疗废物的,就不需要登记在医疗废物登记本上。

勤劳的小蜜蜂 发表于 2014-3-19 09:57

一次性塑料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

zmx031780 发表于 2014-3-19 10:03

9楼老师给出了文件依据,不属于医疗废物。

一小杯茶 发表于 2014-3-19 10:24

不用吧,不属于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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