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远 发表于 2014-3-13 11:04

乙肝、梅毒等乙类病原体污染的器械需要标识吗?浸泡消毒由病房执行还是供应室?

位老师好!前些天我们医院在接受三级医院消毒供应中心验收时,专家提出应建立规范的传染病污染器械回收登记本,注明科室、包的名称、患者床号、姓名、病原体名称,说是要体现可追溯。我们医院对被朊毒体、气性坏疽、破伤风杆菌以及结核分枝杆菌污染的器械按规范执行了,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也按要求执行了,那么乙肝、梅毒等乙类传染病污染的器械需要标识登记吗?病房是否需要先进行消毒浸泡呢?还是用医疗垃圾袋双层包装,由供应室统一浸泡消毒呢?
还有几点不明:
1、破伤风杆菌以及结核分枝杆菌在以上特殊病原体范畴吗?
2、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我们理解是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不知道理解是否有误?
3、关于器械消毒处理的执行地点有疑问。病房里要执行特殊病原体双层密闭包装标识的规定,我们想制定具体规定文件,病房执行起来没有疑惑,明明白白,还有到底要不要在病房预处理,怎么个处理法,我也搜索浏览了论坛的贴子,有的医院是在科室浸泡消毒的,有的主张是由供应室消毒处理更专业,说法不一。
4、回收登记本上,需要登记患者信息吗?有无意义?
请各位老师赐教!多谢!

吴晓梅 发表于 2014-3-13 11:07

本帖最后由 txyy_ygk 于 2014-3-13 11:08 编辑

乙肝、梅毒等乙类病原体污染的器械不需要特殊处理,使用后由消毒供应中心先清洁,再进行消毒灭菌。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中规定:被阮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才需要特别处理。

江南雨2013 发表于 2014-3-13 11:12

我们是科室做好预处理再送供应室清洁,消毒,灭菌。

绿竹 发表于 2014-3-13 11:13

txyy_ygk 发表于 2014-3-13 11:07
乙肝、梅毒等乙类病原体污染的器械不需要特殊处理,使用后由消毒供应中心先清洁,再进行消毒灭菌。
《医疗 ...

我们也是这样执行的。不知道为什么又会有其他的要求呢?

尘埃69 发表于 2014-3-13 11:17

乙肝、梅毒等乙类传染病污染的器械需要标识登记,用黄色袋子包装,科室无需消毒处理,但供应室人员处置时加强防护,防止职业暴露

心情阳光 发表于 2014-3-13 11:23

乙肝、梅毒等乙类病原体污染的器械不需要特殊处理,使用后由消毒供应中心先清洁,再进行消毒灭菌。
《医疗 ...
我院也是这样执行的。

悠远 发表于 2014-3-13 11:23

谢谢以上几位老师的回复!还有几点不明:
1、破伤风杆菌以及结核分枝杆菌在以上特殊病原体范畴吗?
2、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我们理解是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不知道理解是否有误?
3、关于器械消毒处理的执行地点有疑问。病房里要执行特殊病原体双层密闭包装标识的规定,我们想制定具体规定文件,病房执行起来没有疑惑,明明白白,还有到底要不要在病房预处理,怎么个处理法,我也搜索浏览了论坛的贴子,有的医院是在科室浸泡消毒的,有的主张是由供应室消毒处理更专业,说法不一。
4、回收登记本上,需要登记患者信息吗?有无意义?
请各位老师赐教!多谢!

悠远 发表于 2014-3-13 11:26

尘埃1969 发表于 2014-3-13 11:17
乙肝、梅毒等乙类传染病污染的器械需要标识登记,用黄色袋子包装,科室无需消毒处理,但供应室人员处置时加 ...

请问老师,这样处理的依据是哪里?谢谢!

尘埃69 发表于 2014-3-13 11:27

                           供应室2009三个规范

悠远 发表于 2014-3-13 11:28

txyy_ygk 发表于 2014-3-13 11:07
乙肝、梅毒等乙类病原体污染的器械不需要特殊处理,使用后由消毒供应中心先清洁,再进行消毒灭菌。
《医疗 ...

谢谢老师的回复!请教老师,这样处理的依据是哪里?如有,能否提供给我,非常感谢!

ZHX827 发表于 2014-3-13 11:48

分支杆菌确实不属于特殊病原菌,但因为分支杆菌的抵抗力确实比一般细菌、病毒强,达到消毒水平需要的消毒因子也较一般细菌病毒要高,因此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还是需要引起一定重视的。我院对分支杆菌患者使用后的器械物品,送CSSD时是要求单独放置做好标识的,CSSD工作人员收到物品后,如果器械是自动清洗机清洗的,则将类似器械集中放置于某一台清洗机,如果器械少,则要求摆放于最下层,并将清洗机模式设置为“预消毒”模式。如果手工清洗,则要求清洗前也先进行预处理,以免污染其他器械,影响清洗消毒质量。

wangrui2012 发表于 2014-3-13 12:17

乙肝、梅毒等乙类传染病污染的器械用黄色袋子包装,科室无需消毒处理,供应室人员处置时加强职业防护,防止职业暴露的发生。

勤劳的小蜜蜂 发表于 2014-3-13 12:54

我们应按照《规范》来执行器械清洗、消毒、灭菌流程。没有必要纠结分支杆菌、破伤风杆菌吧!!

吴晓梅 发表于 2014-3-13 13:56

绿竹 发表于 2014-3-13 11:13
我们也是这样执行的。不知道为什么又会有其他的要求呢?

那应该只是个别专家的不同理解,个人觉得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执行肯定没错。我们还是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执行吧,如果以后检查也遇到这样的专家,那就拿出《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和专家探讨探讨。

晴天也飘雨 发表于 2014-3-13 14:02

破伤风杆菌和结核分支杆菌不是特殊病原体。按CSSD中三个规范和医院机构消毒管理办法,执行就可以了。

吴晓梅 发表于 2014-3-13 14:05

悠远 发表于 2014-3-13 11:28
谢谢老师的回复!请教老师,这样处理的依据是哪里?如有,能否提供给我,非常感谢!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都有具体规定呀!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明确规定了:阮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那就说明:
1、破伤风杆菌以及结核分枝杆菌不属于特殊病原体范畴;
2、对于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你们的理解有误,“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这些都不属于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
3、科室不需要浸泡消毒;
4、个人认为除了“阮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其他都不需要登记患者信息,没有意义

热带雨林2010 发表于 2014-3-13 14:28

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指的是突然发生但还不知道是什么病原体的传染病,楼主列举的都是已知的不属于此范围。

songlin 发表于 2014-3-13 14:32

乙肝、梅毒等乙类病原体污染的器械不需要特殊处理,使用后由消毒供应中心先清洁,再进行消毒灭菌。

细雨润竹 发表于 2014-3-13 15:13

悠远 发表于 2014-3-13 11:23
谢谢以上几位老师的回复!还有几点不明:
1、破伤风杆菌以及结核分枝杆菌在以上特殊病原体范畴吗?
2、突 ...

1、破伤风杆菌以及结核分枝杆菌在以上特殊病原体范畴吗?——部颁暴发指南明确,所谓特殊病原体的医院感染是指发生甲类传染病或依照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的医院感染。 由此可见,破伤风杆菌以及结核分枝杆菌不在特殊病原体范畴。

2、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这个应该是指那些已有流行趋势但未得到实验室证实情况下的新发传染病类,比如当初的手足口病、甲型H1N1以及去年发生的H7N9,在未得到实验室证实情况下,即属于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吧。

3、关于器械消毒处理的执行地点有疑问——这个应遵循伤害最小化、规避二次污染原则来做比较好,个人还是赞同那些需要“双消毒”的器械物品用入直接置密闭、不渗漏容器送供应中心处置相对更安全一点。

4、回收登记本上,需要登记患者信息吗?有无意义?——登记是为了可追溯,那追溯的目的是什么,只要您弄明白这个道理,就知道需不需要患者信息了{:1_17:}


沧浪之水 发表于 2014-3-13 16:11

txyy_ygk 发表于 2014-3-13 14:05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都有具体规定呀!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 ...

赞同txyy_ygk 老师的意见!我们按照规范去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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