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nglingqingjue 发表于 2014-3-11 13:37

消毒物品的存放期及处理方式

请教各位老师:消毒物品如重复使用的呼吸机螺纹管、咽喉镜、复苏囊等消毒后存放时间,规范中并没有具体规定,我们现在规定的是7天,即使未用也要重新消毒处理。如果一直没用的话,是否可以适当延长?可以延长到多少天?

凌波玉荷 发表于 2014-3-11 14:24

论坛关于这方面的讨论很多,基本都是1周。我们曾经在保存14天时采样监测,也是合格的,但是,我们依然规定的有效期7天。

黔西南妇幼 发表于 2014-3-11 14:30

在温度湿度合适的情况下应该可以存放14天。

konglingqingjue 发表于 2014-3-11 14:50

消毒次数过频的话,确实对物品造成一定损害。

思融 发表于 2014-3-11 14:57

我们按照规定的有效期7天执行的。

娟子姐姐的微笑 发表于 2014-3-11 15:24

我院是按照规定的有效期7天执行的。

热带雨林2010 发表于 2014-3-11 16:03

好像基本都是保存一周,但不知道出自何处。

天师 发表于 2016-1-22 15:48

我认为七天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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