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物品的存放期及处理方式
请教各位老师:消毒物品如重复使用的呼吸机螺纹管、咽喉镜、复苏囊等消毒后存放时间,规范中并没有具体规定,我们现在规定的是7天,即使未用也要重新消毒处理。如果一直没用的话,是否可以适当延长?可以延长到多少天? 论坛关于这方面的讨论很多,基本都是1周。我们曾经在保存14天时采样监测,也是合格的,但是,我们依然规定的有效期7天。 在温度湿度合适的情况下应该可以存放14天。 消毒次数过频的话,确实对物品造成一定损害。 我们按照规定的有效期7天执行的。 我院是按照规定的有效期7天执行的。 好像基本都是保存一周,但不知道出自何处。 我认为七天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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