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磊--wxmsl 发表于 2014-3-3 00:06

建议修改此条款

目前参赛条款:
2申请者递交的【每周一贴】、【每周组照】及【每周视频】的参赛作品,不论是否获奖,申请者(作者)承诺:“同意将参赛作品的使用权(版权)赠与SIFIC,即SIFIC有权免费使用该作品”。同时,SIFIC承诺:如果该作品正式出版,SIFIC将注明原作者的真实姓名;如果作者对整书的贡献较大(作品内容占全书的1%以上),列入编者名单。

个人认为:参赛作品SIFIC有权免费使用 比较合情合理,版权应该属于原创者。

石磊--wxmsl 发表于 2014-3-3 00:09

本帖最后由 石磊--wxmsl 于 2014-3-3 00:14 编辑

如果一个好的作品,作者一参赛(无论得奖与否),连版权都没了。
好的作品就很难再看到了!
福尔摩斯院感动漫制作完一个多月了,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没有得到回复确认(原创作者同意授权后制作的)导致还没能最终编辑。


孟6386 发表于 2014-3-3 08:48

石磊--wxmsl 发表于 2014-3-3 00:09
如果一个好的作品,作者一参赛(无论得奖与否),连版权都没了。
好的作品就很难再看到了!
福尔摩斯院感 ...

同意楼上老师们的意见。

云中歌 发表于 2014-3-3 09:06

石磊--wxmsl 发表于 2014-3-3 00:09
如果一个好的作品,作者一参赛(无论得奖与否),连版权都没了。
好的作品就很难再看到了!
福尔摩斯院感 ...

老师说的有道理,支持。

默默雅 发表于 2014-3-3 09:12

谢谢老师的分享!!!!!!!!

他山石 发表于 2014-3-3 09:21

石总就是精明。有理有据。

文粤 发表于 2014-3-3 09:29

赞同石总的意见,有道理!!

jiner 发表于 2014-3-3 10:18

石总言之有理,支持。{:1_1:}{:1_1:}{:1_1:}

∮滴水藏海∮ 发表于 2014-3-3 10:29

老师说的有理有据,赞一个。

zyL373 发表于 2014-3-3 10:38

非常支持石总说的,顶一个。{:1_14:}{:1_14:}

浔阳 发表于 2014-3-3 10:46

请问楼上高手:每周组照什么意思?

石磊--wxmsl 发表于 2014-3-9 22:17

不知此建议版主看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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