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人医患暴力言论受医务界谴责 “这是犯罪!”
2014年2月22日,广东卫视先锋评论节目主持人王牧笛发了一篇微博称“小兔皮肤过敏,陪她去打点滴,竟然连打四针才找准血管,我也想拿刀砍人,操!”多么恶毒的语言!
多么低下的素质!
目前这条消息被多家媒体进行了转载、评论,在多个微博上、微信等众多工具上引起广泛的争议。
SIFIC的会员们,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
这个回复,为转帖:
落款单位为: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
王牧笛应当下课 ------致广东卫视的一封公开信
一段时间以来,中国伤医事件不断,恶性伤医事件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为了遏制涉医犯罪,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十一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维护医疗秩序 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打击涉医犯罪,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中国医师协会多次指出,在医患关系改善的进程中,媒体从业人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促进医患互信,如何理性维权,这些问题上的正确理念没有媒体的参与几乎难以实现!
在中国确有极个别媒体从业人员以不负责任的态度制造了医疗纠纷的不实新闻事件,如缝肛门、八毛门等,这些不负责任的报道加剧了医患之间的不信任,对医患关系是一种伤害,其行为也受到了媒体同行的鄙视。
2014年2月22日,广东卫视先锋评论节目主持人王牧笛发了一篇微博称“小兔皮肤过敏,陪她去打点滴,竟然连打四针才找准血管,我也想拿刀砍人,操!”
多么恶毒的语言!
多么低下的素质!
静脉穿刺“一针见血”是医患双方都期望的,但由于人血管情况和穿刺者的业务水平的原因,“一针见血”并不总能实现,连扎四针是完全有可能出现的现象。据此就要骂人,就要砍人,这种有严重暴力倾向的人,今后谁还敢给他看病和治疗!
广东卫视的节目在国内处在较高的水平,王牧笛这样的节目主持人在广东卫视应当是个例。说出这种话的人不仅违反了《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的规定,也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政方针违背,这样的人怎么能胜任节目主持人?怎么能让社会舆论有正常导向?
在此,我们强烈要求:
1、 王牧笛收回不当言论,公开反省道歉!
2、 王牧笛的言论和素养不适宜担任节目主持人,广东卫视应当责令其下课!
针对王牧笛的一篇微博,我们做出反应绝不是小题大做。如果一个媒体人没有正确的价值观、是非观,对社会的影响不容小觑!如果一个媒体人动辄骂人、声称砍人,他主持的节目怎么可能有正能量!
我们等待着广东卫视的行动!
医护人员期待着正能量的实现!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
2014年2月22日
转自山东新闻网:
媒体人医患暴力言论受医务界谴责 “这是犯罪!”
“小兔皮肤过敏,陪她去打点滴,竟然连打四针才找准血管,我也想拿刀砍人,操!”广东卫视《财经郎眼》栏目制片人、主持人王牧笛2月21日15点左右微博上称。王牧笛拥有37万粉丝。
为什么发出如此言论?王牧笛称,护士的静脉穿刺4次才成功表示不满,女友的身体和心灵受到伤害。王牧笛提到的“小兔”就是他的女友“@这是唐小兔”。
这时候,国内医疗圈已经遍体鳞伤。2月20日,浙医二院一名怀孕的护士被家属打致先兆性流产。2月17日到2月21日,中国连续法齐齐哈尔恶性杀医案、河北保定一名医生被割喉伤害、河北邯郸一名护士被打。
本已极为愤怒的医护群体纷纷声讨王牧笛“砍人”言论。王牧笛最终在言论的压力下公开道歉。
2月22日上午10点左右,中国医师协会在网站上公开要求王牧笛道歉,指出“在医患关系改善的进程中,媒体从业人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促进医患互信,如何理性维权,这些问题上的正确理念没有媒体的参与几乎难以实现。”
医务人员不仅在微博上谴责暴力言论行为,有医生甚至在微博上发起报警行动。“2014年2月21日下午,拥有37万微博粉丝的@广东卫视 著名节目主持人@王牧笛 在微博上公然叫嚣斩杀医护人员,并获得了91个以上的“赞”,社会影响极坏。王牧笛此举,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报请@平安南粤@广州公安 秉公处理!”微博网友@非典型医生 写道。
煽动暴力,“这是犯罪!”
“强烈谴责广东卫视主持人王牧笛恶意杀医言论!”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肿瘤医生谭先杰声讨。这条微博被转发1500多次,被评论530多次 支持“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的声明!
本帖最后由 佳蕙淼淼 于 2014-2-22 19:04 编辑
医者是心系生命的神圣职业,对于医务人员的尊重是需要全社会各个阶层,各种职业人群的共同努力。新闻媒体是代表社会與论导向,更应该传递正能量!
记得著名媒体人白岩松在13年的一次演讲说的一段结束语:支援、支持医疗难道不就是给自己的未来更多的信心吗?我想我们都会是支持和支援医疗的最终受益者。因为我们每个人都要经历生老病死全过程,拜托各位,谢谢各位! 我以前经常收看王牧笛主持的“财经郎眼”节目,此次王牧笛的微博很让我失望,希望郎咸平也能以此事件公正的做一期节目来反思,同时恳请国家卫计委站出来维护医务人员的权益,而不是单单由中国医师协会来处理目前的医患危机,他们的不作为才是现在最大的问题与危机! 公道自在人心?以后谁还敢让自己的子女从事医护工作! 严厉谴责王牧笛,强烈要求王牧笛道歉! 太过分了,这样的主持人,还是少几个的好! 我以为,我已经把你藏好了,藏在那样深,那样冷的,昔日的心底。我以为,只要绝口不提,只要让日子继续地过去,你就终于,终于会变成一个,古老的秘密。可是,不眠的夜,仍然太长,而,早生的白发,又泄露了,我的悲伤。——席慕容
医者悲心啊 星火 发表于 2014-2-23 12:45
我以为,我已经把你藏好了,藏在那样深,那样冷的,昔日的心底。我以为,只要绝口不提,只要让日子继续地过 ...
星火老师乃哲人也!小生佩服!{:1_12:} 细菌耐药 发表于 2014-2-23 10:42
太过分了,这样的主持人,还是少几个的好!
是啊,影响很坏啊。即使删除了微博,他内心也是这么想的,这是比较可悲的。 蓝鱼o_0 发表于 2014-2-23 13:31
是啊,影响很坏啊。即使删除了微博,他内心也是这么想的,这是比较可悲的。
谴责过激言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引进高科技产品解决“一针见血”的问题。 石磊--wxmsl 发表于 2014-2-23 15:08
谴责过激言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引进高科技产品解决“一针见血”的问题。
感谢您从一个非医务人员角度进行点评,还提供了解决办法,怎么才能更好的“一针见血”呢? 蓝鱼o_0 发表于 2014-2-23 16:46
感谢您从一个非医务人员角度进行点评,还提供了解决办法,怎么才能更好的“一针见血”呢?
http://www.efu.com.cn/data/newsview2-882074-1.html
这款眼镜属于最新产品,价格也不贵。
以前的进口血管成像设备价格偏高。 石磊--wxmsl 发表于 2014-2-23 16:50
http://www.efu.com.cn/data/newsview2-882074-1.html
这款眼镜属于最新产品,价格也不贵。
以前的进口 ...
感谢石总带来的先进理念! 谴责这种无良的媒体人! 医患关系什么时候真正和谐呢,我们的领导们?
“砍医论”可以被看成一个玩笑吗?
(作者系广东省卫计委副主任廖新波 如需转载请注明来自腾讯大粤网)最近广东卫视资深主持人王牧笛先生的一条微博一石激起千层浪“小兔皮肤过敏,陪她去打点滴,竟然连打四针才找准血管,我也想拿刀砍人,操!”
“砍医论”疯传微博、论坛,转帖、跟帖上千条,随即中国医师协会公开谴责,要求广东卫视“责令其下课”。王牧笛两次发微博道歉,但事态目前仍未完全平息。我浏览跟帖发现部分网友的态度与中国医师协会恰好相反,他们认为王牧笛先生的微博只是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写下的一句类似于玩笑的话,并不值得小题大做,我在这里谈谈我的观点。
恐吓医生或者辱骂医生有什么后果?在香港,如果这么做将面临被告上法庭的风险。
一对香港情侣携女儿前往医院求医,由于粗口辱骂医生及医护人员被控。裁判官确信两名被告曾以粗口辱骂医护人员的专业资格及个人操守,又渲染暴力,罪成,判两人各罚款1000元港币。这就是一国两制!这就是不同的价值观!
作为长期从事医疗工作的人,我也深知当前医患关系恶化的情况有多严重。原因当然有很多,但媒体不公正的发声错误引导了普通公众应该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且不谈如“八毛门”、“缝肛门”这些着实令医护界伤感的话题。王牧笛先生作为微博粉丝超过37万的广东地区资深电视节目主持人,公开在微博上传播这样的暴力内容,肯定是非常不恰当的。我第一感觉甚至是媒体人利用自己的“工具”随意泄私愤,严重超越了职业道德规范的范围,也违反了中国现行的法律。
如果说一个真实的媒体人可以藐视法律,在公共场所可以随意表达私愤,那么我们提出的“要建立法制社会”又从哪里开始建立呢?我悲叹的不是王牧笛先生想去砍医生、砍护士,而是悲叹中国法制社会何时可以建立。
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的难处,但媒体人因为掌握了舆论权,更应该管住自己的言论,以前媒体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被打、被抓,其单位动用舆论工具已经被部分网友诟病,现在如今,“砍医论”又源自公众媒体,我认为法律与道德的观念在人们的心中非常淡薄。试想媒体人尚且只有这样的法律与道德观念,普通人又怎么客观公正的看待医患关系呢?
“砍医论”出街后引起中国医师协会在官网、官微上发表了一封致当事人所在单位的公开信,这本身就是一种维权与护法的正当行为,虽然有不少网友认为这是小题大做,但更多人对这种言论予以谴责。
我也跟当事人私聊过,我指出了他问题的根源不是仅仅对着一个护士,而是对着法律。虽然他态度是诚恳的,也知道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在单位里做了检查,但是如果我们不利用这次事件进行全民普法教育,将来类似的事件必定会接踵而来,尤其是在全国各地打医生、砍医生的案例已经屡见不鲜的情况下。
我觉得协和医院万希润教授的观点代表了众多医护工作者的想法,力主谈法制、媒体担当、相互理解与宽容。也有医者主动提出以恳谈会的形式文明对话,我觉得这种开诚布公的恳谈有利于促进医患关系的转变,也有利于促进法制观念的转变,加快医改的进程。
如果曾经骂过打过医生或护士的人以及曾经冷漠过患者的医护工作者也参与进来,那是最好不过的。因为我们都想善待对方,都愿意成为共同与疾病斗争的同一战壕的战友。我们要为形成和谐的医患关系,人人依法守法的法制环境而努力。
当事人所在的单位能够及时向社会发出声明,我希望媒体今后都应成为正能量传播的发源地!大凡一个法制社会,凡事以尊重生命与个人权利为先,以尊重知识为先。
目前人们对医生和护士的要求也很高,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生命不可take two(重来)。
在这里,我也想告诉大家:医护工作者都在努力着,医学不仅仅是一门人体生物科学,更是与其他学科紧紧相扣的科学;医疗行为不是商业行为,不可用消费的概念和消费法去套用,否则医患双方生命权与健康权都受侵害。要知道,最有自律精神的应该是医学界,他们每天对自己行为的自检多于自喜,尤其对死亡病例的讨论、对误诊误治的检讨,其自律性远远高于其他行业。
最后,我想用一句对业内人士讲的话送给大家:敢于认识自己,不断学习别人的“错误”和总结别人的经验是减少误诊误治的开始。目前临床医疗常规对医生的要求也是非常严格的,医护人员得到社会尊重是文明社会最基本的要求!医生和护士的错只要是在医学范畴里可以解释的,均是可理解和谅解的。
对医护人员的谩骂和喊打喊杀等暴力行为于法不容,我想大多数人是清楚的!
我曾经在医院医务部工作过六年,回忆起曾经面对医疗纠纷患者家属的语言暴力,那种痛苦和煎熬难以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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