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竹子 发表于 2014-2-13 10:55

院感控制缺陷如何按照轻、中、重度划分纳入医疗缺陷管理办法内?

我院医务科拟制定“医疗缺陷管理办法”,我也想借机将院感控制缺陷按照轻、中、重度划分后纳入,便于考核并与绩效挂钩,但由于知识水平有限,确实是想起来简单,做起来难,为此,请教各位老师,是否有相关资料给予借鉴?谢谢!

yhy8562243 发表于 2014-2-13 13:33

想法是好的,但这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首先必需要有划分标准,但如何划分,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资料,得靠您自己创新了。祝您成功。谢谢!

筱竹子 发表于 2014-2-13 16:55

谢谢二楼老师的鼓励、支持!我尽力吧。我在网上查了下,有一点点相关资料,但把“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器械、敷料、空气消毒不达标,但尚未引起感染”均列为轻度缺陷,我不好理解。敬请老师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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