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拍砖,整理的职业暴露报告卡
本帖最后由 星梦78 于 2014-1-10 09:23 编辑参考《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对后面的那个长表格进行了整合整理(那表格实在太长了,都有点眼花缭乱,很多临床都觉得不知道怎么填写,同时也小气一点,节约纸张嘛),如果觉得可用,直接拿走,也请大家多拍砖,多提提意见!
老师设计的登记表挺详细的,我们也用的自己的,就一张纸,呵呵,节约嘛。 沙发 沙发学习、分享了谢谢!! 谢谢老师的资料,下载学习了。 谢谢老师的资料,下载学习了。 下载学习!谢谢老师的分享!! 经过整合整理后的登记表很实用,谢谢星梦78分享! {:1_17:} 下载学习了!谢谢老师。 这个好,下载学习借鉴了,谢谢老师。 谢谢老师的奉献精神{:1_17:} 好东西,学习借鉴,多谢分享! 下载学习了!谢谢老师。 很详细,谢谢老师分享! 下载学习了,非常的全面,很实用,谢谢老师的分享。 改的不错。。。。。。。。。。。 很实用的表格,感谢老师的分享 谢谢老师的辛勤劳动! 我们将登记表分为1和2,若发生血源性传播性疾病的职业暴露填写表2上报院感办进行评估、检验、预防用药及追踪随访,若其他填写表1,院感办半年统计一次以改进工作流程。 谢谢老师分享,很实用,老师辛苦了。 问几个我一直很困惑的问题:
1、HBV的随访只是随访4个月就可以了吗?
2、HCV随访
丙肝病毒接触者应在4周、6周、4个月、6个月进行丙型肝炎抗体和丙氨酸转氨酶基线检测
导则中描述为:接触4到6周,4个月—6个月之后进行丙型肝炎抗体和丙氨酸转氨酶基线检测和追踪检测。按照理解是不是在这两个时间段的两次检测即可?
3、梅毒的随访时间导则没有说,依据那个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