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空皓月 发表于 2014-1-10 08:49

一次性避光输液器证件问题

请教老师:在临床督查时发现一次性避光输液器包装上标识(国20033660212)感觉证号时间已过期,询问设备科,回答“证件在受理中,视同有效"正确吗?

红塔山 发表于 2014-1-10 15:57

我们也遇到相同的问题,是复用透析器,正在申请中已半年还未审批下来,正在疑惑中。

土豆泥 发表于 2014-1-18 08:55

这种事情难办的,正在办理中,我们有权不让临床用吗?!!

ahfeng213 发表于 2014-1-20 16:52

我院在用山东威高生产的避光输液器,全国只有该厂获得国家食药监局批文哟!具体可在国家食药监局网站上查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一次性避光输液器证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