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梅 发表于 2008-12-29 15:43

卫生部政法司关于公开征求《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草案)意见的通知

卫生部政法司关于公开征求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草案)意见的通知 卫政法综便函 6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2004年职业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等单位起草完成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现在卫生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08年6月22日前通过下列方式反馈意见。

联系人:张敏杜燮祎

电话/传真:010-83132985

电子信箱:nohsc163@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纬路29号职业卫生所440房间

邮政编码:100050



附件:1.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doc


         2.编制说明.doc


         3.征求意见处理表.doc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尽管文件上传有点迟啦!;P 但至少反映出国家层面在思考、重视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问题,因此,这是非常好的信号!

绿叶 发表于 2008-12-30 10:50

赞成梅版的意见,只有国家层面重视职业防护,我们的医务人员安全才能得到保障!

lisa天使 发表于 2009-1-4 08:51

看了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发现没有梅毒的范围,现在梅毒的发病率也在不断上升,不知是否需要职业暴露后的预防呢?我看了一部韩剧中是一个医生被梅毒患者刺伤后,立即注射青霉素。不知是否合适?

小点点 发表于 2009-1-4 19:07

大剂量的青霉素是治疗梅毒的首选

safihu 发表于 2009-1-4 22:54

原帖由 lisa天使 于 2009-1-4 08:51 发表 http://bbs.sific.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看了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发现没有梅毒的范围,现在梅毒的发病率也在不断上升,不知是否需要职业暴露后的预防呢?我看了一部韩剧中是一个医生被梅毒患者刺伤后,立即注射青霉素。不知是否合适?
请在本版搜索,已经有多次讨论了。:)

safihu 发表于 2009-1-4 22:56

配备并使用锐器容器,也称之为“安全盒”。可重复使用的锐器用完后应放入防穿刺、防渗漏、有警示标识或安全标色和中文警示说明的硬质容器中,以便进行适当处理。

ygcp 发表于 2009-1-13 20:31

医护人员是我们的财富,职业防护是我们的重点,绝对支持!希望早点出台!:victory:

禾女玉兔 发表于 2009-1-13 21:20

职业防护不可轻视哟!:cool :cool :cool

wbwjg 发表于 2009-4-3 10:23

已经参照执行,不知道什么时候正式公布。

流氓兔 发表于 2009-6-8 19:19

谢谢一枝梅老师!
   我已下载学习!国家重视就有希望了。利器盒太贵,科室都在算成本,使用不是一次性使用,我院发生一例因利器盒反复使用,发生刺伤的事例。教育也没办法。:'(:'(因为成本是和奖金挂钩的。

349452895 发表于 2013-8-6 16:26

下载学习,感谢老师。近来我院急需培训医务人员职业安全

温柔梦精灵 发表于 2013-8-20 21:04

谢谢老师,下载了,很好的材料。

lvdongqin1963 发表于 2018-3-16 16:59

感谢老师的分 享,下载 收藏了。

aiguangjiedeyu 发表于 2020-2-24 16:56

下载了,好好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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