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性胎盘在产科进行消毒处理不合适,请大家讨论!
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3】15号九、严禁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出售胎盘。产妇委托处理的胎盘,必须按规定填写委托书,由医疗机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感染性胎盘不得交由产妇带回,应及时告知产妇,进行消毒处置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环节交接记录必须完整。
因为胎盘是一个实体结构,不易通过化学消毒剂浸泡达到消毒的目的,那只能是通过高压蒸汽灭菌器进行消毒了,在产科放置高压蒸汽灭菌器是不合适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是使用双层塑料袋包装即可。
何高压,俗话说煮了吗?不懂?
感染性胎盘不得交由产妇带回,应及时告知产妇,进行消毒处置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环节交接记录必须完整。。。。。。
还消毒处置后?明显对医疗废物管理规定不了解。。。。。。 现在都是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是使用双层塑料袋包装,然后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的。
如果还对具有传染性的胎盘进行消毒,岂不是增加一个风险环节 ?! 4楼观点赞一个哦!岂不是增加一个风险环节,还增加人力、物力哦! 老师们,胎盘是不是跟其他病理性废物一样,交给殡仪馆去火化呢? 我院使用双层塑料袋包装,做好交接登记即可 我院是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是使用双层塑料袋包装,然后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的。和病人家属有协议书签字的。
黄色双层塑料袋包装,做好交接即可,看那一群蛋疼的人制定的规定 safihu 发表于 2013-12-12 23: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感染性胎盘不得交由产妇带回,应及时告知产妇,进行消毒处置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环节交接记录必须完整。。 ...
恩恩,就是的,在进行消毒处置不是会增加风险吗?我们都是双层黄色袋子装好交由医废处理中心的 感染性胎盘向产妇说明后按医疗废物处理,具有传染性的医疗废物用双层黄色医疗垃圾袋盛装交专门机构处理即可 因为是感染性的,在产科医务人员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时,随手倒入40%甲醛做损毁处理,然后密闭封口,交物业按规定处理。做毁损处理是杜绝物业人员转手,有人去物业要求买卖胎盘的…… 楼上的说法是防止回收使用,而不是一种可靠的消毒方法。加点消毒剂后产生异味,倒是防止转卖的好方法。 胎盘现在是走火葬场处理的哦 现在都是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是使用双层塑料袋包装,然后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的。
县里没火葬场,感染的胎盘怎么处理? 我们医院感染性胎盘不得交由产妇带回,会及时告知产妇,进行消毒处置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环节交接记录必须完整
感染性胎盘及时告知产妇,并由医院进行消毒处置后按医疗废弃物双层黄色垃圾袋包装处理,环节交接记录并签名。
本帖最后由 琪纹 于 2014-2-25 15:03 编辑
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提到“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这里有传染病传播可能的,要求按《医疗废物条例》的有关规定消毒处理后按医废处置有矛盾,医废条例中传染病患者医疗废物双袋盛装收集后处置,不做消毒处理。
对组织的消毒方法使用甲醛浸泡就可以,甲醛本就是灭菌剂,浸泡可达到消毒和防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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