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页 发表于 2013-12-11 14:43

卫计委建议合理用药:能口服或肌注就不要输液

据新华社电 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姚宏文10日说,用药要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这是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合理用药十大核心信息之一。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姚宏文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合理用药十大核心信息还包括处方药要严格遵医嘱,切勿擅自使用。特别是抗菌药物和激素类药物,不能自行调整用量或停用;任何药物都有不良反应,非处方药长期、大量使用也会导致不良后果;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要注意禁忌。儿童、老人和有肝脏、肾脏等方面疾病的患者,用药应当谨慎,用药后要注意观察;从事驾驶、高空作业等特殊职业者要注意药物对工作的影响;接种疫苗是预防一些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国家免费提供一类疫苗;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等等。我国居民医疗素养堪忧我国城乡居民用药行为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2012年全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数据显示,包括合理用药在内的基本医疗素养仅为9.56%,能够正确阅读药品说明书的居民比例约为15%。在全国合理用药网络知识竞赛中,只有6.3%的网友能够全部答对从试题库随机抽取的10道合理用药常识题。中国科协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86.7%的被调查者曾有自我药疗经历。在服药过程中,69.7%的人曾随意增减疗程或自行更换药物。在孩子生病后,近30%的家长自作主张给孩子服用减量的****药品或抗生素,有时还是多品种联合用药。■ 事实+中国人每年平均输液8瓶?
2010年10月24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曾公开表示,2009年我国医疗输液104亿瓶,相当于13亿人口每人输了8瓶液,远远高于国际上2.5至3.3瓶的水平。卫生计生委今年澄清,“百亿瓶”是我国每年输液制剂的生产量,不能等同于输液量,但过度用药确实危害着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客观现实是,在各方利益驱动下,中国成为世界首屈一指的“输液大国”。 输液“搭起了一个收费平台”,拉动了相关产业,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利益链。输液产品的任何“技术改进”——哪怕换一个瓶塞——都意味着几亿甚至几十亿的市场。医生建议四种情况才需输液临床上,一般在以下4种情况下才需要输液:1、消化功能差,无法口服时。如患有某些胃肠道疾病需要禁食,消化功能受影响时;意识不清不能口服时。2、外用无效时。如皮肤类疾病首选外用药,但若外用药不能达到相应效果时需输液。3、严重急症,口服药不能缓解时。急性疾病,如急性肺炎、休克等吃药效果不明显,需输液。4、药物可能伤害组织、血管时。某些治疗肿瘤的化疗药,如果直接口服,可能伤害血管,甚至引起组织坏死,这时可以采用输液。

niujialan 发表于 2013-12-11 14:54

用药要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这是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合理用药十大核心信息之一。

基层医院输液问题特别严重。

娜姆 发表于 2013-12-11 15:08

这个需要对大众的健康教育。大众反对了医生也很难执行。

施华 发表于 2013-12-11 15:21

{:1_1:}学习了,谢谢老师{:1_1:}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13-12-11 15:27

本帖最后由 沧海一粟 于 2013-12-11 15:29 编辑

“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前2句话是正确的,后两句话不一定正确哦!应该根据病情需要和合理的给药途径来确定应该是口服、肌肉注射还是静脉输注。同样一个抗菌药物,可肌注也可静脉输注,但是病人感染很严重,当然要静脉输注了,这样才能发挥抗菌药物快速抗感染的作用,肌肉注射恐怕就不合适了。论坛这里有讨论的:[讨论] 错了!--能口服的不注射,能肌注的不静注。您认为呢?http://bbs.sific.com.cn/thread-117400-1-1.html

youyou 发表于 2013-12-11 15:33

大方向是正确的,但具体情况还要因人而异,因病而异了!

不断追求 发表于 2013-12-11 16:05

抗生素使用的管理,任重道远。

竹语清风 发表于 2013-12-11 16:14

无论什么情况,只要能够合理用药,不滥用就很好啦;在基层医院滥用抗菌素的现象非常严重,一直无人监管,令人堪忧啊!

清清 发表于 2013-12-11 17:03

百姓能认可就好了,否则,医生没开“吊液”,感觉医生不负责任,不重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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