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ml3570
发表于 2009-3-2 14:36
国家法律法规是这样规定的,医院应加强自身管理,不出这样的问题,不就罚不着了吗?
阿牛
发表于 2009-4-1 23:38
能够想像出来他们的样子,实在是难以沟通,根本就不给你解释的机会~~~!现在我一听卫生监督所头皮就发麻~~~要不是为了医院~~~哼╭(╯^╰)╮!
飞花落雪
发表于 2009-5-1 21:12
我们和你们的管理不一们,我们医院感染控制委员会由三家组成:疾控人员、监督人员、医院感染科人员。我们有事时三家坐到一起来讨论如何管理,如何确定标准,如何检查。这样在检查的时候,我们按国家的标准进行,医院就不反感监督了。
jcyyhlb
发表于 2009-5-7 16:26
确实我们的工作不容易做好哦……
各位同仁都比较辛苦!
jcyyhlb
发表于 2009-5-7 16:38
很有同感,卫生监督所的人对业务不懂,但查起来摆出一副很懂的样子。尤其是对民营单位。
简单
发表于 2009-5-19 15:29
目前环保局就是这样查我们的,结果在生活垃圾箱里找到了一根吸痰管和一个1毫升的注射器,罚了3000元.医院召开紧急会议,发县着个吸痰管我们都没见过,1ML注射器外型也和我们医院不同,不是我们医院进的,最后分析可能是外院转病人的时随手乱放造成的.真是防不胜防
maomao
发表于 2009-5-21 09:22
实在是难以沟通,监督所的人是来“指导”工作呀?确实我们的工作不容易做好哦!
mengmeng
发表于 2009-6-23 20:27
我们上次检查人员生活垃圾找不到毛病,在医院大门口终于找到病人补液后仍掉的胶贴.质问我们为何感染垃圾在地上!我觉得他们应该站在我们的立场上考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