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波儿 发表于 2013-11-22 08:51

县级医院一定要设立血液透析室吗?

本帖最后由 手榴弹 于 2013-11-22 09:48 编辑

现在要求县级以上医院设立血液透析室,而据调查部分县级医院一年都难得有几例需要做血透的患者。我们抛开资金、人员先不论,就院感而言,科学吗?

串串香 发表于 2013-11-22 09:00

县级医院应根据本县的病员数量,合理整合设置血液透析室。

炉火纯青 发表于 2013-11-22 09:04

个人拙见:现在交通如此发达,我认为,全市有一个血液透析中心就足够了吧,分派到县级医院都建,简直是资源闲置,病人少,还得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

语然 发表于 2013-11-22 09:13

县级医院开展血液透析工作,由于人员、设备都不是很到位,首先是医院感染风险增加了。

快乐 发表于 2013-11-22 09:21

县级以上医院设立血液透析室,血液透析管理如果不到位,院感风险增加了!存在人力、财力的浪费!

手榴弹 发表于 2013-11-22 09:52

个人感觉还得根据当地医院情况分析,我们周围的县级医院血液透析还是开展得不错的。开展血液透析,首先可以对新农合人群提供更大的社会保障,另外可以给医院带来精神和物质方面的财富,对于医院感染管理风险,这些是可以预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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