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耐药患者可以捐献器官吗
请教各位老师多重耐药患者可以捐献器官吗? 可以治愈,法规不明确否定,应该可以。 理论上是可以。但是这方面的内容应该不属于院感科管吧,我们要管不到捐献器官的工作。{:1_12:} 现在器官捐献好难得哦,可以治愈或控制,原则上不应拒绝哦。 多重耐药菌的感染也是分部位的吧。
哪些重要器官会感染多重耐药菌呢?
我觉得也应该是这样,谢谢指导! A: 例如:
器官供体的基本要求: 1、无恶性肿瘤(原发脑肿瘤除外); 2、无艾滋病;其他传染病,在特殊情况下,为了挽救生命,在采取积极防治措施后亦可考虑; 3、无严重的全身感染 4、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 有例如其中捐献角膜的要求: 1、年龄最好在6-60岁,其中以介于18-35岁最佳,小于6个月和大于90岁不适合捐献; 2、恶性肿瘤已侵犯眼组织者以及白血病,何杰金氏病、某些眼部疾病如眼前段恶性肿瘤、视网膜母细胞瘤、病毒性角膜炎、角膜变性或疤痕、青光眼、虹膜睫状体炎、化脓性眼内炎以及做过内眼手术者等不适合捐献。 3. 感染过鼠疫、霍乱、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等患者不适合捐献。其他传染病治愈后,在采取积极防治措施后可考虑捐献,仅限用于板层角膜移植材料。
所以看起来对捐献器官是否存在感染是有一定的要求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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