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戊二醛浸泡消毒依据?
本帖最后由 细雨润竹 于 2013-9-12 20:39 编辑关于取消戊二醛浸泡消毒的说法,12版消规也没规定不可戊二醛浸泡,请教依据是什么(出自哪个文件规定)?灭菌要求的肯定不可以,但只需达到消毒要求的器械也不可以吗?事实上临床中特别是基层医院还是需要浸泡的。如果不能一次性替代那取消这些需达到消毒要求的器械该如何处理?
现在仍在使用,没有听说取消,新的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里也仍在使用中 我们医院也仍在使用,关于取消戊二醛浸泡消毒的说法,12版消规也没规定不可戊二醛浸泡 这是某些检查专家和培训时说的,因为觉得临床上有的地方还是需要的,所以想知道有没有依据,如果取消戊二醛浸泡是不是可以用其它替代? 我们医院已经取消戊二醛浸泡消毒了 其实这个问题就不是问题你听某些砖家说的,既然没有找到依据,为何不当面请教砖家呢?
目前没有哪里颁布规定说取消戊二醛浸泡。
不要听他这个所谓的砖家的不负责任的话,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特别是戊二醛的使用要求很复杂也很严格,但是你一定要认真做到位才可以。 我们医院也在使用,请问出自哪个文件规定不能用 灭菌使用没有规定取消,但是确实监测、记录、冲洗临床使用很繁琐,作为消毒使用是可以的! 那应该用什么来侵泡 求指教 感控小荷 发表于 2013-9-12 14: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是某些检查专家和培训时说的,因为觉得临床上有的地方还是需要的,所以想知道有没有依据,如果取消戊二醛 ...
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卫生部办公厅2010年88号文件规定“对耐高温、耐高湿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应当首选压力蒸汽灭菌,尽量避免使用液体化学消毒剂进行浸泡灭菌”。你院如果因条件所限必须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应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执行。我院在四年前就就取消使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了(胃肠镜除外)。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戊二醛适用范围:适用于不耐热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浸泡消毒与灭菌,没有看到哪个规范禁止使用。 没有说取消吧,只是戊二醛使用时要做到冲洗干净,我们医院胃镜室仍在使用。 没有说取消吧,只是尽量减少浸泡,我们医院胃镜室仍在使用。 没有说取消吧,只是尽量减少浸泡,我们医院胃镜室仍在使用。 phdhzx 发表于 2013-9-12 14: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医院已经取消戊二醛浸泡消毒了
不用戊二醛,那以前用戊二醛消毒的物品,改用什么?
没有说取消,是说耐高温高压的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但浸泡灭菌应按正规要求时间、冲洗的要求等。 可以物理灭菌的就不选择化学灭菌,戊二醛用的话要冲洗干净,还要每天做监测。 1、截止目前没看到取消“取消戊二醛浸泡消毒”的明文规定;
2、凡耐高温高压的医疗用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条件不具备者仍可没用液体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的,只是浸泡消毒时应关注该方法适用性和有效性以及所选择的消毒剂的作用机理、毒副作用等,而且力争做到趋利避害{:1_17:}
3、目前基层不具备高压灭菌等条件的,好多时候还是会用戊二醛浸泡消毒,但用前、使用过程中、用后的全过程监测尤其器械使用前务须将消毒液冲洗干净才成{:1_17:} 个人认为:只要本院有高压或低温灭菌设备,能高压的,必须高压,不能高压的根据其物品性能采取相应的灭菌方式,如今天去手术室,发现我院的膀胱镜电切刀采用“万福金安”浸泡灭菌,被我发现,立即让护士长停止使用,采用等离子低温灭菌,不知此做法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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