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菌耐药 发表于 2013-9-11 12:03

廖新波:药房托管是“披着羊皮的狼”

房托管,其实质是打着“医药分开”旗号的自欺欺人的形式主义的表现!是违反市场规律的典型的官僚主义的表现!是从一个“公平”F·B走向垄断F·B!总而言之,是拍脑袋做的决定!
在近期“医药分开”的大趋势下,随着“药品零差率”、“取消以药养医”等一系列措施的推行,使医院对药品的利益诉求发生变化,药房对许多医院的重要性逐渐减弱,已逐渐从收入部门变为成本部门。这一角色的转变,使得“药房托管”自去年沉寂一段时间以后又逐渐重新开始升温。
仅最近两个月,各地便接连传出多家医院将进行药房托管的消息,其中不乏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大型综合医院的身影。在北京,嘉事堂已与北京朝阳医院签订协议,从2013年7月1日起受托管理朝阳医院属下的自费药房和寿**房。在上海,早在去年,上海六院东院和上海东方医院南院药房就已和医院脱钩,由医院委托上药集团和国药集团经营管理。在广东,广东省人民医院近日也传出,该院即将与华润广东医药等几家医药商业龙头公司开展药房托管业务。在深圳,美国康德乐下属合资控股企业将在深圳近百家医院和社康中心设立托管药房,为市民提供标准的药房托管服务。
不过,发达城市三甲医院的药房托管范围仍主要停留在自费药房,而在地方基层医疗机构,药房托管的步伐则迈得更加大胆一些,包括湖北、陕西等地许多医院托管范围已不再局限在自费品种,目前已经实现了包括药房医保品种在内全部药品的采购、配送和日常管理的全部托管。
其实,药房托管只是药房的管理者改变了而已,并没有真正地“医药分开”,而且托管方就只有一家医药公司,一对一、一对多的模式造成托管方一家独大,绝对的垄断。而大家都知道:绝对的垄断导致绝对的F·B。
从国际经验看,依据权利制约的关系,政府医疗保险机构或保险公司、医疗机构、患者之间能够形成权利的三角关系。患者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计算出合理的医疗费用并支付给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在保险公司的监督下提供治疗,三方之间的关系是非常明确的。
但在医院与医药公司利润分成的托管合同下,医院为了保持至少不低于托管前的药品收入,会不断趋利;医药公司是走市场化道路,追求利润最大化,也会不断趋利,并不会从患者的立场对医院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二者一拍即合,形成利益共同体。所以,试图“医药分开”,试图解决“看病贵”问题的“药房托管”,实则是“披着羊皮的狼”,垄断与F·B会愈演愈烈。
我斗胆这么说,药房托管政策的设计根本就没有从医药分家的角度来考虑。我也可以这么说,以纪检部门主导的“药房托管”与医疗体制的改革和机制的改革是有不同的含义的。要制止医疗行业的不正之风关键是监管的严厉执法,而不在于谁管。纪检部门要做的是加强监管的力度和惩罚的力度。
药房托管,其实质是打着“医药分开”旗号的自欺欺人的形式主义的表现!是违反市场规律的典型的官僚主义的表现!是从一个“公平”F·B走向垄断F·B!总而言之,是拍脑袋做的决定!
药房托管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医药分开”,假如没有过高的利润空间谁来托管?估计没有!就算真要托管,也要找国有企业,起码利润不流失!如果与社会药房同价,谁来托管?估计更没!
过去之忧有人解,今日之责谁来负?“医药分开”,需要体制与机制的配合,需要政府充分体现自己的责任!
最后,我引用一位行家的评论:“‘药房托管’根本就不是医药分业的改革方向,它想方设法从供应商从厂家那里拿钱,来维持‘以药养医’这种利益格局。这是变本加厉的‘以药养医’,是医疗机构迫使上游供应商给药品加价,继续盘剥消费者,让老百姓看病用药更贵。因此这种模式就一定会终结。”这话虽然很重,但很中肯!希望既没有解谁之忧,又是医药分开错位体的药房托管尽快终结,希望政府能够切切实实真金白银投入于公立医院,也希望医生与患者真正成为利益共同体,而不是改革的牺牲品!

jiner 发表于 2013-9-11 14:28

汤不换药,中国就喜欢搞这些利己不利民的举措。{:1_10:}{:1_10:}{:1_10:}

绵木兰 发表于 2013-9-11 15:00

习了。。。。。。{:1_10:}

l流水人家 发表于 2013-9-11 15:36

终受益者是谁,,,,不说大家都知道!       最后还得老百姓买单!

yanghuimin 发表于 2013-9-11 15:54

终受益者是谁。。。。。。{:1_10:}{:1_10:}{:1_10:}

东莞院感 发表于 2013-9-11 16:03

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结果是由病人埋单的。

由你想起 发表于 2013-9-12 12:13

识需要不断的学习,分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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