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疗性抗菌药物使用前病原学送检的要求,各科室有没有不同的标准
相关文件规定“医院治疗性限制性使用抗菌药物前病原学送检率要大于50%,特殊类要达到80%以上”。如果分配uid奥医院各个科室,譬如新生儿和呼吸科、消化科等,是否要根据特点,设置标准 根据医院各科室的收治病重特点来制定考核指标,最好不采取一刀切。 对于送检率,我觉得应该都一样,只要是治疗性的应用都是按此要求考核。 感谢二楼指点,昨天我们开会提到新生儿科病原学送检率未达到要求。今天新生儿科室负责人就此事交换了他的看法,新生儿儿的病原学送检确实不好留。国家要是有相应的标准就好操作了 我院实行的是一个标准,我们儿科是达标的,反而是部分外科没有达标。 我们医院儿科目前送检率是最高的关键是重不重视。 一个值得思考的话题,是否一刀切,对于儿科这样取病原学有难度的情况下,是否调整一下管理思路,让科室好落实,从而提高执行力{:1_9:} 我们是针对不同科室制定了不同的标准,有点鞭打快牛的感觉{:1_12:} 送轮状病毒检测算送检么? 既然都是治疗性使用的,为了规范化管理还是有必要统一标准。 送轮状病毒检测不算应用抗菌药物前采样送检率,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100问》里提到特殊病原体(如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病毒等)抗原抗体检查、主要用于相关特殊感染诊断,不计入应用抗菌药物前采样送检率。 还是根据科室特点,制定指标,不能一刀切。综合全院的送检率达标即可。 我院各科微生物送检率标准是不一样的,ICU就很高,其次是呼吸内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再其次是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普外科、胸外科、骨科、手足外科等,比较低的倒是皮肤科、眼科、五官科、口腔科、等。但全院平均一定要在标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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