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风细雨 发表于 2013-7-15 15:50

医生告知病情 患者跳楼自杀

来源:中安在线
医生如实告知病情,明光市一家医院的患者在住院部跳楼自杀,家属将治疗医院告上法庭。日前,当地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周某某坠楼身亡系自杀,与医院的诊疗行为无关,驳回其家人诉讼请求。

2012年11月,明光市居民周某某因病入住当地某医院治疗,经诊断为急性白血病。同年12月7日早晨6时许,周某某在该院老住院部四楼翻窗跳楼自杀死亡。其亲属以周某某跳楼自杀死亡,系受医生告知其所患系治不好的白血病的话刺激所致。同时,家属还认为,医院病房窗户没有安装防护栏有一定过错为由,要求医院予以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周某某系听医生告知病情后精神受刺激坠楼摔死,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作为医疗机构,也要加强对重症病人的特别管理,对其进行心理治疗和关怀,同时考虑到原告家庭困难,酌定由医院给予原告经济补偿款8000元为宜。

不断追求 发表于 2013-7-15 16:02

患者有困难,慈善机构难道不起点作用,医院多了这样的病人,都负担成困难。再说济困不是义务,是自愿行为。

小金金 发表于 2013-7-15 16:05

法院发出的裁定还是很公平的,其实这样的事在各大医院时有发生,医务人员还是需要小心谨慎,照顾好病人。

hlb82038355 发表于 2013-7-15 16:09

支持2楼的意见,现在的病人及家属与以往不同,提示医务工作者在与病人的交流中要慎之又慎,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416809589 发表于 2013-7-15 16:10

同意二楼的说法!{:1_1:}

baihehua 发表于 2013-7-15 16:28

医护人员应注意和患者的沟通,加强心理护理,及时发现患者的异常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本例患者在医院内跳楼死亡,医院是由有责任的,未尽到对患者的保护责任,提示医护人员谨慎。

鹏鹏宝贝2 发表于 2013-7-15 16:55

医护人员应注意和患者的沟通,加强心理护理,及时发现患者的异常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本例患者在医院内跳楼死亡,医院是由有责任的,未尽到对患者的保护责任,提示医护人员谨慎

hbsylhx 发表于 2013-7-15 16:58

医院作为公共区域,如何监护每一个病人的安全?难道只要在医院内出现问题,医院就一定要被问责吗?

bookmountain 发表于 2013-7-15 16:58

白血病患者跳楼是心理问题,很多医院发生过。法院判定医院没责任,很不错了。以后加强管理,控制类似事件发生。

baihehua 发表于 2013-7-15 16:59

鹏鹏宝贝2 发表于 2013-7-15 16: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医护人员应注意和患者的沟通,加强心理护理,及时发现患者的异常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本例患者在医院内跳楼 ...

注意不要复制别人的帖子哦。

小白兔 发表于 2013-7-15 17:22

医院不是慈善机构,谁来保障医院的利益?

xiaoyuer1120 发表于 2013-7-15 17:54

现在的临床一线医师真的不好做,职业压力太大,这种正常交代,出了这样的事,谁都不想,还好,所判比较公正!从人道主义讲,医院慰问一下是更好一些!

yyzxy 发表于 2013-7-15 18:08

现在医院死人是不正常现象了,医院一旦死人就有纠纷,如果可以提早退休我早退了。心理太压抑,我想那个医生也想跳楼呢

cjl燕子 发表于 2013-7-15 19:52

每个人心里承受能力各异,所以作为医生要有点心理学知识和观察能力的。

有始有终 发表于 2013-7-21 08:37

目前医疗条件下,很多治疗不好的病,患者好可怜呀。当然,一有人的跳楼,出于人道主义医院就要赔钱吗?{:1_4:}

514125258 发表于 2013-7-23 16:26

8000元也是钱啊,竟和稀泥。。。

妖妖紫鱼 发表于 2013-7-23 17:05

医院不是慈善机构,谁来保障医院的利益?现在病人的理解都是,要想富告医院。{:1_1:}{:1_1:}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医生告知病情 患者跳楼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