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ybjk 发表于 2013-7-8 22:45

关于洗手的第四部

早几日在论坛上看到老师说明洗手的第四部,我查看了《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确实是“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所以在培训按此要求,有科室主任就提出他们的教科书不是这样,是”手指相扣,互相揉搓“,请问各位老师,你们觉得按哪个执行呀?

wyq6064 发表于 2013-7-8 22:58

应该是后者是对的,手指相扣,互相揉搓,洗的是双手的指背

793034049 发表于 2013-7-8 22:59

我认为卫生部的规范应该执行。还要问教科书是好久出的?

细雨润竹 发表于 2013-7-8 23:29

个人以为还是按《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执行比较好,但细想想,貌似二者所指内涵并没有太大差别啊,提法略有不同,目的则是殊途同归的。

yyybjk 发表于 2013-7-9 00:05

两个方法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马红梅86 发表于 2013-7-9 04:08

按《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执行

nimuhz2010@yaho 发表于 2013-7-9 06:59

本人认为“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交好。

nimuhz2010@yaho 发表于 2013-7-9 07:01

”手指相扣,互相揉搓“的话,靠近手背的一节关节洗不到。

yq731214 发表于 2013-7-9 08:05

个人认为,不管是卫生部还是教科书,目的是洗干净手,没有遗漏部位,如果你真的做到了,何必纠结那么点先后程序呢?仅供参考。

顺其自然 发表于 2013-7-9 08:12

应该按卫生部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执行,教科书滞后于规范性文件。

bsjwzx 发表于 2013-7-9 08:32

按《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执行

天使可人 发表于 2013-7-9 08:35

按卫生部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执行,他们说的文字不一样,意思应该是一样的吧。

感染戈壁 发表于 2013-7-9 08:40

当然是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执行

唐晓娟 发表于 2013-7-9 08:54

我们医院为这个问题也讨论过,最好还是认为“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比较好,
这样的话,除大拇指外的指关节都能洗到的。

彩霞88 发表于 2013-7-9 10:55

个人认为:两者的目的是一致的。

wyq6064 发表于 2013-7-9 12:01

wyq6064 发表于 2013-7-8 22: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是后者是对的,手指相扣,互相揉搓,洗的是双手的指背

回复风雨同舟版主:"两手互握互搓指背"这句话是摘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上“六步洗手法”的第四步,不是我自己说的

yhhuchaoying 发表于 2013-7-9 12:05

按自面操作,关键要把手背指关节的皱折处给洗干净……
洗手时手要有灵活度,不要太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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