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VAP诊断标准是使用呼吸机多久发生的才算呢?
生部2012-09-03发布,2013-02-01实施的标准:VAP指的是建立人工气道(气管插管或切开)和接受机械通气48小时后发生的肺炎。而管理员“楚楚”于2012-05-01完成的《呼吸机相关肺炎(VAP)预防与控制规范》报批稿 3.1 呼吸机相关肺炎ventilator-associatedpneumonia, VAP 建立人工气道(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并接受机械通气时发生的肺炎,包括发生肺炎48h内曾经使用人工气道进行机械通气者。从时间上来算说明未通过审批吧?那究竟VAP诊断标准是使用呼吸机多久发生的才算呢?{:1_250:}我也想知道。目前我们是按使用48小时后出现的肺部感染来统计的。 还是按照卫生部的相关规范进行吧 以前确实对此概念不能说的很明白,可以这样理解,就像医院感染的诊断“入院48小时后发生”,呼吸机相关性肺炎使用呼吸机48小时后发生。注意不一定是持续使用48小时后,可能有的病人使用几小时、或十几小时就撤了,但不管使用了多长时间,从使用开始计算超过了48小时出现肺炎就可诊断。不知道这样说是不是清楚了。 “VAP指的是机械通气48小时后发生的、撤机后48小时内发生的肺炎”,所以,楚管的定义更全面一些。 有老美的标准说肺炎发生前48小时内有用过呼吸机可以诊断,我找找出处去……{:1_15:} 小雨点儿 发表于 2013-7-1 09: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VAP指的是机械通气48小时后发生的、撤机后48小时内发生的肺炎”,所以,楚管的定义更全面一些。
楚管的定义是全面,可是还是“报批稿”! pingpinganan 发表于 2013-7-2 22: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楚管的定义是全面,可是还是“报批稿”!
做你认为正确的就好,不管是否报批还是正式批准! 有些东西是要明确的,自己认为是对的,专家来了就不一样了,每个专家的标准都不一样。基层医院很难做的。 小雨点儿 发表于 2013-7-3 07: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做你认为正确的就好,不管是否报批还是正式批准!
我是觉得我们需要统一标准,其实我今早看到《呼吸机相关性肺炎预防与控制最佳实践》里的VAP定义也是指建立人工气道(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并接受机械通气时所发生的肺炎,包括发生肺炎48小时内曾经使用人工气道进行机械通气者。 yanziym 发表于 2013-7-3 07: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些东西是要明确的,自己认为是对的,专家来了就不一样了,每个专家的标准都不一样。基层医院很难做的。
同意你的观点,我也希望标准明确,这样就据可循{:1_1:} VAP早有规范的,时间是48小时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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