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yf0 发表于 2015-11-6 11:18

   个人以为,人流手术室从事的是相关计划生育相关手术活动,理应属于非洁净手术室的范畴,而不能单认为是普通诊室。根据《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4.1.1的规定,应属于二类环境,至于大家提到的《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这部规范仅是属于行业标准,在法律效力上是低于国家标准(GB)的,在其他的标准与国标发生冲突时,理应遵守国家标准的规定。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至于有些说的2012年卫生部《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只是一份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红头文件),是法律范畴以外的约束力文件。

海云婷 发表于 2015-11-6 11:26

医生需要做外科手消毒么?

胡杨 发表于 2017-8-11 11:44

本帖最后由 胡杨 于 2017-8-25 09:46 编辑

再议人流室:
    手术感染风险大致有:环境污染程度,建筑规划布局,人员隔离屏障,手术部位清洁,器械消毒灭菌,无菌操作技术等。与大手术显著不同的特点是,对于微创手术和小手术,感染的风险更多源于后者,也就是直接接触手术部位的相关因素,而非直接接触因素感染风险很小。甚至可以忽略。
    横向对比一下“门诊手术室,产房,人流室”,法规要求都按普通手术室管理(法规出处此略)。但医疗实践中管理者认知的严格程度在递减。微创子宫肌瘤摘除术与无痛人流术情景十分相似,均属于通过人为/自然通道对良性组织干预处理的无菌操作。因此,从操作的角度按普通手术室管理是恰当的。(无痛)人流,节育上环属于侵入性操作,而分娩属于正常生理过程,并没有侵入操作。所以人流较产房管理更应该严格才对。
    从环境污染度的角度看,人流手术是腔内操作,受环境的影响要小于普通手术。因此,环境与物表的菌落数要求,人流可以按3类更符合实际。同样的情形再比如,CSSD存放区的2改3类,ICU的2改3类一样,询证认为环境污染度的感染风险贡献很小,不予重点关注罢了。同理,今后产房的环境污染度要求,也可能会降到3类。
   关于小手术,感染防控的措施要求与大手术显著不同。国外的询证指南已经有所体现,我们会逐步适应与给予改变。包括在认知上,2类环境要求布局与操作和管理,3类环境要求污染度,这种“不匹配”更符合实际,今后应该成为常态。
       结论:人流室按二类的普通手术室管理,环境需达到三类环境标准。是目前的法规要求。按此标准进行感染防控督导并不矛盾。

坊茨小镇 发表于 2017-8-21 14:48

最后还是糊涂了。就按胡杨版主说的做了。

黄民哲 发表于 2017-10-9 14:21

人流室应该要求高一点,按二类标准来要求与执行

黄民哲 发表于 2017-10-9 14:23

其实我们院感方面的很多规范时间都已经很久远而未及时更新,我们实际工作中想找规范来指引时有点迷茫

YYM123654 发表于 2017-10-21 15:13

刚好我院要搬新运,参加下,谢谢!

1270451944 发表于 2018-5-30 16:41

我们人流室按二类环境管理,我觉得人流室和分娩室一样,医生做人流时也需要外科洗手。

bjhyn 发表于 2018-6-11 07:22


应该属于2类环境。与普通手术室的要求是一样的。

jnpfy 发表于 2018-6-13 09:30

人流室(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室)若属二类环境管理,是每月还是每季度进行空气监测?

小白天使 发表于 2018-6-21 05:35

刘莉liuli 发表于 2013-8-2 11:53
根据《空气净化管理规范》4.2.3的要求人流室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在《医院 ...

根据《空气净化管理规范》4.2.3的要求人流室空气中的细菌菌落总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在《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4CFU、(5min.直径9cm平皿),就划分为三类环境。
门诊人流室应属三类环境。{:1_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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