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朽 发表于 2013-6-18 07:28

呼吁:相关部门是否应该出台发生医院感染后处理的司法依据??

本帖最后由 老朽 于 2015-4-21 08:21 编辑







医生病志记录“考虑患儿院内交叉感染”患儿家属状告医院赔偿医疗费用该如何应对?
http://bbs.sific.com.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9172&fromuid=3291

呼吁:相关部门是否应该出台发生医院感染后处理的司法依据?
http://bbs.sific.com.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9176&fromuid=3291?(出处: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
由此贴想到:

回帖有奖!!
相关部门是否应该出台发生医院感染后处理的司法依据??!!!
1、以解决医院的后顾之忧;
2、也是推动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
3、有法可依后可以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尤其是减少因为发生医院感染的纠纷的发生率。
4、在制定中厘清哪些方面医院负责、负什么责;哪些情况医院不承担责任。尤为重要!!!

tcyyfbk 发表于 2013-6-18 07:36

同意,太同意了,现在有的领导能隐瞒就隐瞒,能省钱的就省钱,表面上重视实质意识上太差。

热带雨林2010 发表于 2013-6-18 07:42

同意老朽老师的建议,这样的话对推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坊茨小镇 发表于 2013-6-18 07:47

目前病人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因医院感染引起的医疗纠纷会逐渐增多,支持版主的建议。

月光依旧 发表于 2013-6-18 07:59

一定回帖支持!大力支持!奖不奖没事。
刚看了“斜风细雨”老师的帖子,正在不知怎样能给老师一点点的帮助的。就应该像老师说的这样!
但是,我们支持,怎样才能变成现实呢?!

美丽乌江 发表于 2013-6-18 08:00

这个当然支持咯,对于感控工作也是一种促动。

梦醒时分东宁县 发表于 2013-6-18 08:07

非常同意,现在的医院领导能隐瞒就隐瞒,能省钱的就省钱,上面来检查时非常重视,检查团一走就万事大吉啦。

小白天使 发表于 2013-6-18 08:11

是应该出台发生医院感染后处理的司法依据,什么事情有章可循的话,一些人就不敢胡来了。

中医院—老郭 发表于 2013-6-18 08:14

非常期待,只有伤其筋骨,才能引起重视

395361826 发表于 2013-6-18 08:15

很赞同版主的意见,因现在病人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医院感染引起的医疗纠纷会逐渐增多,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是推动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措施。

wuzj0307 发表于 2013-6-18 08:15

同意,这样才能提高领导对院感的重视

绿竹 发表于 2013-6-18 08:16

应该的,现在病人的维权意识在不蹲增加,而侵入性操作在不断增加,院感病例引起的纠纷已经初露端倪,以后还会增加。建立司法依据,可以让双方都有据可以,只是怎么才能实现呢?

黄颜磷 发表于 2013-6-18 08:16

同意,现在有的领导能隐瞒就隐瞒,能省钱的就省钱,而病人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能够出台是对感控工作的最大支持。

相逢是首歌 发表于 2013-6-18 08:19

大力支持!如果相关部门出台发生医院感染后处理的司法依据,将会推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开展。

吴晓梅 发表于 2013-6-18 08:20

如果有司法依据对医院对患者都有好处。

lyk 发表于 2013-6-18 08:20

是对发生医院感染的单位和个人处罚的法律依据?

kongkong 发表于 2013-6-18 08:21

一定支持,也非常的期待,

孟6386 发表于 2013-6-18 08:21

lyk 发表于 2013-6-18 08: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对发生医院感染的单位和个人处罚的法律依据?

什么事情有章可循的话,一些人就不敢胡来了。

trr 发表于 2013-6-18 08:22

现在法治社会,医院感染纠纷一定会越来越多,因此只有重视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才会少赔钱。

忙里偷闲的果子 发表于 2013-6-18 08:22

我们国家的医疗保护制度是远远落后发达国家的,我所了解到的欧美等国对医患双方都有较为完善的保护机制,因此也不至于像我们国家现在的医患矛盾那么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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