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huchaoying 发表于 2013-6-9 16:16

医疗废物收集有必要要秤份量吗?

目前,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到医院收集医疗废物的费用,都是按医院床位数来结算的,所以,还需要秤份量登记吗?

々心素¤如简 发表于 2013-6-9 16:22

应该有吧,不然如何做到不流失、扩散呢?

禅静思语 发表于 2013-6-9 16:22

医废交接重量或数量。
我们也是按数量交接的。

魔羯天使 发表于 2013-6-9 16:34

但是又如何把医疗废物的重量和数量挂钩呢?有时候药瓶内还有药液,如果这样估计是否能够准确

吴翠琳 发表于 2013-6-9 16:34

应该有秤、要求有重量交接

交通医院 发表于 2013-6-9 16:34

我院也是按重量交接的,但收费是按床位收费的

风雨同舟 发表于 2013-6-9 16:35

医疗废物的处置过程,应尽量减少中间环节,也是减少再污染、损伤、暴露的过程。

xiaoling 发表于 2013-6-9 16:35

医疗废物管理规范要求必须要有重量。

江南雨2013 发表于 2013-6-9 16:43

重量是虚的,根本就不准,都是大概估算。不知道按数量好还是重量好,不过医疗废物处理规定是按重量,我们只能按它的啦,老师们的意见呢 ?

莲山博雅 发表于 2013-6-9 16:54

只是掌握个数,便于管理罢了,否则丢失了怎么办?所以还是有必要称重的。

Fenly 发表于 2013-6-9 17:12

我们医院是专职收集人员带称去各科室,与各科室人员当面称重,如实登记类别、重量,双签名。

凌波玉荷 发表于 2013-6-9 17:15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既然要求等记重量,不称怎么知道重量呢?

蓝色的天空 发表于 2013-6-9 17:23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要求有重量或数量,我们是由专职人员收集,称重量,交接。

毛惠珍 发表于 2013-6-9 17:32

我们是专门人员下科室收集,科室交时、专门人员收时双方现场称重,并在收集台账上确认签名。

执着Z001 发表于 2013-6-9 18:47

我们医院按重量记录,但每次卫生监督所要我们准确到输液器、注射器的具数,郁闷{:1_2:}

cjl燕子 发表于 2013-6-9 19:21

应该称重量的,按医院床位数来结算的那是不准确的,不知你们医院怎么会同意这样处理呢?

416809589 发表于 2013-6-9 19:27

我们医院是按袋收集的,没有称重量。

天山-雪莲 发表于 2013-6-9 22:56

我院每个科室配备了一个弹簧秤,每袋医疗废物出科都称重,科室与暂存处的重量是一致的。与垃圾运输单位也是按照重量交接的

三人行有我师 发表于 2013-6-9 23:01

我们现在是毛估估的,其实应该称份量。分类交接。{:1_1:}

yhhuchaoying 发表于 2013-6-14 16:03

多谢各位!看来还是要按重量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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