柠檬棉花糖1 发表于 2013-5-30 17:08

医疗废物处置

据新华社广州5月29日电 针对全国三甲医院普宁市人民医院“非法买卖医疗垃圾”行为,广东普宁市政府29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事件调查结果。已有10人因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被刑事拘留。普宁市里湖、池尾、燎原、梅塘等镇(街道)的医疗垃圾非法回收点已被查封。目前,案件审理工作仍在进行。

在发布会上,普宁市副市长陈裕民说,对负有主要责任的普宁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颜秋盛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副院长林东浩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普宁市人民医院环境整备股股长赖汉林给予党内察看两年处分;普宁市卫生局局长、环保局局长等相关责任人仍在查处之中。

此前,有村民举报称在普宁市与揭西县交界的南阳村一个偏僻老林中,未经任何防护处理的医疗垃圾露天堆放长达一年之久,数量或达10吨。此事于26日曝光于网络后,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据记者调查,从普宁市人民医院流出的医疗垃圾,按原材料可为玻璃和塑料两种。大瓶被打成玻璃碎片当做废料卖到玻璃厂;小瓶可直接当做玻璃废料卖;250毫升容量的中瓶被直接卖出,经过简单清洗、消毒后再次使用。而针筒、输液瓶(塑料)则流向了废品收购站,再中转至废旧塑料加工厂,最终以成品或配件形式进入市场。据记者调查,从普宁市人民医院流出的医疗垃圾,按原材料可为玻璃和塑料两种。大瓶被打成玻璃碎片当做废料卖到玻璃厂;小瓶可直接当做玻璃废料卖;250毫升容量的中瓶被直接卖出,经过简单清洗、消毒后再次使用。而针筒、输液瓶(塑料)则流向了废品收购站,再中转至废旧塑料加工厂,最终以成品或配件形式进入市场。

在曝光的医疗垃圾堆中,一些输液单、化验单显示有“佛山市南海区中医院”“佛山市中医院”“顺德区桂州医院”“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名称。对此,佛山市卫生局副局长谭光明表示,已成立调查小组对各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流出的途径进行调查。如果经调查,佛山市确有医疗机构存在违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艾丽莎 发表于 2013-5-30 17:46

后果很严重。应加强管理。

香水百合8 发表于 2013-5-30 17:49

什么年代了,三甲医院还存在这种现象,应加强医疗垃圾的管理。

小铃惠 发表于 2013-5-31 11:42

无视国家法律,后果严重责任人严惩。

307667395 发表于 2013-5-31 11:57

应加强管理,否则还会出现这种现象。

兰草儿 发表于 2013-5-31 12:56

相关管理人员未进到相应职责,未落实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

彩色的冰 发表于 2013-6-26 18:02

后果很严重。应加强管理。

我最幸福 发表于 2013-7-22 17:20

请问柠檬老师是2013年的事吗?

YNH382828 发表于 2013-7-22 17:49

这确实不应该。但还有提醒大家的一件事,有两记者,到我市一家医院,跟着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当收集人员到一科室,将医疗废物运送车放在走廊里,进科室收集时,这两记者趁收集人员不在,打开运送车拿走了两袋医疗垃圾,然后到市监督中心找到领导,质问医疗垃圾是如何管理的,监督中心又找到这家医院,医院也奇怪,医疗垃圾袋上有医院名称和科室名称,一调摄像头,才发现是这么回事。提醒大家小心啊。

YNH382828 发表于 2013-7-22 17:52

当时感觉是万幸装了摄像头,最好是医疗垃圾暂存地也装一个。

浮萍需静心 发表于 2014-3-4 19:36

请问,现在输液瓶(塑料的)已经不是医疗废物了,可以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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