菡茵
发表于 2013-5-29 13:53
警示、教育作用!看好医疗废物!
刘茜
发表于 2013-5-29 15:16
这是一个警钟!今天早上转了相应贴子给物业管理部门组织学习;下午进行科内学习讨论,并要求在以后的院感培训中,要以此为案例进行培训
雪山圣女
发表于 2013-5-29 15:30
刘茜 发表于 2013-5-29 15: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是一个警钟!今天早上转了相应贴子给物业管理部门组织学习;下午进行科内学习讨论,并要求在以后的院感培 ...
本人觉得我国的法律、法规离现实太远,处处有洞可钻
春去冬来
发表于 2013-5-29 16:21
为了一己私利,居然不顾人民的健康,安危,无视法律法规,应当严惩!
阳光总在风雨后
发表于 2013-5-29 16:57
看了之后让人心惊肉跳,目无国法,应该严惩。
放飞心情
发表于 2013-5-29 17:09
对这些无视法规的人,应该受到惩处!
荷塘月色
发表于 2013-5-29 20:11
医疗垃圾回收的“黑洞”: http://cpc.people.com.cn/n/2013/0529/c83083-21654316.html
防不胜防啊!
天山之水
发表于 2013-6-3 10:30
依法执法才能确保一方平安。
tghk
发表于 2013-6-29 21:26
监管不给力,令人深思。。。。。。。
有始有终
发表于 2013-7-3 19:29
出事是必然的,国家出台相关规定10年,仍然熟视无睹{:1_4:}。
碧水蓝天1990
发表于 2013-7-3 19:45
以前对这类事处理得太轻了,应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