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的家园
发表于 2013-5-29 11:34
默默雅 发表于 2013-5-29 11: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医院按生活垃圾卖出了。
按生活垃圾卖出肯定不行的,赶紧整改!{:1_17:}
老三
发表于 2013-5-29 14:54
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按生活垃圾处理,统一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老三
发表于 2013-5-29 14:58
有资质是怎么样资质,由什么部门决定?还是不明。请教各位。
王会明
发表于 2013-5-29 15:00
老三 发表于 2013-5-29 14: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资质是怎么样资质,由什么部门决定?还是不明。请教各位。
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按生活垃圾处理,必须有专门公司收购。
maozengxiaoyang
发表于 2013-5-29 15:01
未被污染的输液瓶按生活垃圾处理,统一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但不得用于原用途。
美好的家园
发表于 2013-5-29 15:04
老三 发表于 2013-5-29 14: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资质是怎么样资质,由什么部门决定?还是不明。请教各位。
有资质的公司就如有资格收集这些物品的证件,我院是后勤保障管的,此物品是交给医疗废物处置公司的(规范也有的,按生活垃圾收集的,但我省上次开了个话,要按有害物品收集,最终去向一样的,为了这个收集过程,所以我才放到网上看看大家是如何处理的)
美好的家园
发表于 2013-5-29 15:05
maozengxiaoyang 发表于 2013-5-29 15: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未被污染的输液瓶按生活垃圾处理,统一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但不得用于原用途。
是的,但具大家的回答,也有存在不规范的!
一片空白
发表于 2013-5-29 15:11
有没有规范的规定呢?如果流失出去后果不知啊
菡茵
发表于 2013-5-29 15:18
黑龙江省卫生厅下了文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
美好的家园
发表于 2013-5-29 15:24
一片空白 发表于 2013-5-29 15: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没有规范的规定呢?如果流失出去后果不知啊
在53楼、66楼,有老师放着的资料的,你去看看吧,流失的后果,近两天本论坛也报道过好几起了,你搜索一下!
饭团儿
发表于 2013-5-29 15:34
我们医院是按生活垃圾处理的
梅之媚2010
发表于 2013-5-29 16:12
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异,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xiaoyu1710
发表于 2013-5-29 16:24
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92号)有规定:未被污染的不按医疗废物管理。我院也是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处理
范红莉
发表于 2013-5-29 16:25
我省文件明确有要求:未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输液瓶(袋)不属于医疗废物,按生活垃圾处理,但必须交由具有资质的回收机构进行处理。并且医疗机构要与其签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指出:该物品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一旦违反要求,由回收方承担法律责任!
蓝天与白云
发表于 2013-5-29 16:34
我们医院是由院方指定专人回收,统一处理,由具备资质的回收单位回收,并签定合同作保障,不过值钱的东东,要经常监督,以防私自买卖现象的发生。
忘忧草ljl
发表于 2013-5-29 17:24
未被污染的空瓶按生活垃圾处理,统一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碧螺春
发表于 2013-5-29 17:34
产生的塑料的医疗废物不知道环保部门是如何处理的,如果焚烧的话产生的二恶英污染环境的后果是可怕的,深埋那要等到什么时候能降解甚至还不能降解。个人认为相关部门应该出台一个管理办法将这些塑料加以利用,指定企业回收,制成垃圾袋、垃圾桶等等向医院提供,(医院向指定厂家提供原材料,厂家向医院提供垃圾袋、垃圾桶、利器盒等)只要监管到位不让它成为入口产品原材料,这样也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也是利国利民。
梅之媚2010
发表于 2013-5-29 19:21
碧螺春 发表于 2013-5-29 17: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产生的塑料的医疗废物不知道环保部门是如何处理的,如果焚烧的话产生的二恶英污染环境的后果是可怕的,深埋 ...
好主意!
医院向指定厂家提供塑料的医疗废物料,厂家向医院提供垃圾袋、垃圾桶、利器盒等
墨鱼
发表于 2013-5-29 21:23
我院的液体瓶,按生活垃圾处理。
美好的家园
发表于 2013-5-29 21:28
本帖最后由 风雨同舟 于 2013-5-30 09:25 编辑
梅之媚2010 发表于 2013-5-29 19:21 http://bbs.sific.com.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主意!
医院向指定厂家提供塑料的医疗废物料,厂家向医院提供垃圾袋、垃圾桶、利器盒等
我院一直是这样操作的,但厂家有时会来点小脾气,提供的垃圾袋数量不够,好在我们协议当中有说明的,所以这一块内容,你要在协议中有所体现,要不然他们会耍无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