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液瓶纳入有害废物管理
本帖最后由 美好的家园 于 2013-5-23 22:54 编辑刚在与一位同仁说到输液瓶的事,以前我们都是有这个概念,没有被污染过的输液瓶或袋全按生活垃圾处理(最终还是要交有资质的厂家回收,但目前我也看到以下这则消息,最终结果一样,只是收集过程有区别)不知大家目前是如何管理的,你们有文件支持吗?
近期,有关媒体披露了浙江省个别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和有害废物私自流出的现象,暴露出一些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漏洞。为切实落实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防范于未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废物以及列入《浙江省有害废物名录》管理的输液瓶(袋)(以下简称“有害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我省目前是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省厅曾下文指定。 热带雨林2010 发表于 2013-5-23 22: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省目前是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省厅曾下文指定。
关键从各临床收回的过程是按医疗废物还是生活垃圾呢? 美好的家园 发表于 2013-5-23 22: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键从各临床收回的过程是按医疗废物还是生活垃圾呢?
回收的是那些未被血液、体液污染和非化疗药的空瓶,按生活垃圾。 未被血液、体液污染和非化疗药的空瓶,我们也是按生活垃圾分的。 我记得有个规定,没有被血液、体液污染的轮流瓶和输液带属于生活。 未被血液、体液污染和非化疗药的空瓶但被病人接触过算是污染吗? 地方文件能改变国家法规吗? 未被血液、体液污染和非化疗药的空瓶,我们也是按生活垃圾分的。
呵呵,不知道执行哪个标准啦 我们医院是药剂科统一回收处理的。 416809589 发表于 2013-5-24 07: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医院是药剂科统一回收处理的。
我院也是按楼上老师的做法做的。 未被污染的空瓶按生活垃圾处理,统一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我们医院按生活垃圾卖出了。 未被污染的空瓶按生活垃圾处理,有资质的单位会上门收集处理的。 我们是有资质的部门来回收处理,省里有文件规定的。 按照“只升不降”的原则,地方性的政策可以比国家政策规定的严格是允许的,但是的确为医疗机构带来了极大的资源浪费。 未被污染的空瓶按生活垃圾处理,统一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未被污染的空瓶应该按生活垃圾处理,环保也是每个国民的责任,更是院感控制者的责任 我院未被污染的空瓶按生活垃圾回收,然后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