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一生哦 发表于 2013-5-15 16:32

求助二类环境空气质量菌落数是小于等于200,现在是4,使计算方法改变了吗?

本帖最后由 依依 于 2013-5-20 11:17 编辑

原来二类环境空气质量菌落数是小于等于200,现在是4,是计算方法改变了吗?如何计算?


新手学习 发表于 2013-5-15 16:35

你可以看看新《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热带雨林2010 发表于 2013-5-15 16:39

按新规范标准,和以前计算方法不一样了,就是把所监测到的菌落数直接除以平皿数得出结果,比较简单了。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13-5-15 16:40

本帖最后由 沧海一粟 于 2013-5-15 16:45 编辑

是计算方法改变了,原来是按cfu/m3计算,现在是按cfu/皿统计。卫生部《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版)中:
A.6.2.2 未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房间采用沉降法:室内面积≤30m2,设内、中、外对角线三点,内、外点应距墙壁1m处;室内面积>30 m2,设四角及中央五点,四角的布点位置应距墙壁1m处。将普通营养琼脂平皿(Φ90mm)放置各采样点,采样高度为距地面0.8m~1.5m;采样时将平皿盖打开,扣放于平皿旁,暴露规定时间后盖上平皿盖及时送检。
A.6.2.3 将送检平皿置36℃±1℃恒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若怀疑与医院感染暴发有关时,进行目标微生物的检测。
A.6.3 结果计算
A.6.3.1 沉降法按平均每皿的菌落数报告:cfu/(皿.暴露时间)

如果是:A.6.2.1洁净手术部(室)及其他洁净用房可选择沉降法或浮游菌法,参照GB 50333要求进行监测。浮游菌法可选择六级撞击式空气采样器或其他经验证的空气采样器。监测时将采样器置于室内中央0.8m~1.5m高度,按采样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每次采样时间不应超过30min。房间面积>10m2者,每增加10m2增设一个采样点。
结果计算:
file:///C:/Users/TRQ_TDX/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

幸福一生哦 发表于 2013-5-18 18:02

谢谢沧海一粟老师的耐心解释,学习啦

禅静思语 发表于 2013-5-18 18:38

采样的方法没变,计算结果时,只是菌落计数的单位有变化。以前的200,是cfu/m3,现在的4,是直接取平皿上菌落的平均值得出。

韩华丽 发表于 2018-12-20 16:05

谢谢沧海一粟老师的耐心解释,学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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