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zhongxuansy
发表于 2013-5-15 18:10
我觉得不行,我院是在检验科灭菌的
jmyyygk
发表于 2013-5-15 18:37
不行,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明确规定的
cjl燕子
发表于 2013-5-15 20:27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检验科的培养基、标本盒菌种、毒种保存液、血标本等高危险医疗废物,应在检验科内高压灭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hqh05
发表于 2013-5-15 23:36
我院是在检验科灭菌后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夏日清风
发表于 2013-5-16 08:32
不能。检验科的菌种灭菌后仍属感染性废物,而供应室灭菌后的物品是无菌包,感染性废物和无菌包是不能混放的
plain
发表于 2013-5-16 08:46
我院是在检验科微生物室就地灭菌的
笨笨鸟GXL
发表于 2013-5-16 09:10
不可以,我院也是在检验科独自处理,记得灭菌炉除了常规的物理。化学监测,要定期做生物监测。{:1_1:}
开心天使123
发表于 2013-5-16 09:30
要首先在检验科用专用的消毒锅灭菌后按医疗废物处理。
fcyygrk
发表于 2013-5-16 10:30
中心供应室的灭菌锅怎能放污染的医疗废物?我院在检验科灭菌。
毛惠珍
发表于 2013-5-16 10:48
检验科自己应该配置压力灭菌器,在检验科各室的压力灭菌器进行灭菌后,然后按感染性废物出科。
新街口
发表于 2013-5-16 11:51
检验科菌种送供应室灭菌,绝对不可以,太危险了。应在检验科就地灭活后按医疗垃圾处理。
鹤舞清风
发表于 2013-5-16 11:59
菌种就地灭菌,我院已在检验室。
燕子
发表于 2013-5-16 15:23
我们是在检验科配备了灭菌锅
飞越无限
发表于 2013-5-16 16:00
04年颁布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明文规定:
第十六条 实验室在相关实验活动结束后,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管。
xinjianchi
发表于 2013-5-16 16:05
个人觉得应该在检验科灭菌处理,避免交叉感染!
xcyg2009
发表于 2013-5-16 16:31
这是医疗废物,应在微生物室处理。{:1_3:}
莲叶何田田
发表于 2013-5-16 16:32
做微生物监测的培养基和病人的血标本可以通用一个灭菌锅吗
凤姐
发表于 2013-5-16 16:33
为防止菌种泄漏播散应就地高压灭菌处理后再按医疗废物处理,应该把清洁物品灭菌与污物物品灭菌分别用不同灭菌器灭菌,防止交叉污染。
LHJQWE
发表于 2013-5-16 16:53
我们医院检验科有高压灭菌锅,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等都在产生地先灭菌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提问题的人道先没有很好的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不想想消毒供应室是对灭菌物品进行灭菌的,洁污不分是绝对不行的。
勤劳的小蜜蜂
发表于 2013-5-16 17:02
检验科菌种送供应室灭菌,绝对不可以。我院是在检验科内进行高压灭菌处理后,在由专人密封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