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zhongxuansy 发表于 2013-5-15 18:10

我觉得不行,我院是在检验科灭菌的

jmyyygk 发表于 2013-5-15 18:37

不行,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明确规定的

cjl燕子 发表于 2013-5-15 20:27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检验科的培养基、标本盒菌种、毒种保存液、血标本等高危险医疗废物,应在检验科内高压灭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hqh05 发表于 2013-5-15 23:36

我院是在检验科灭菌后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夏日清风 发表于 2013-5-16 08:32

不能。检验科的菌种灭菌后仍属感染性废物,而供应室灭菌后的物品是无菌包,感染性废物和无菌包是不能混放的

plain 发表于 2013-5-16 08:46

我院是在检验科微生物室就地灭菌的

笨笨鸟GXL 发表于 2013-5-16 09:10

不可以,我院也是在检验科独自处理,记得灭菌炉除了常规的物理。化学监测,要定期做生物监测。{:1_1:}

开心天使123 发表于 2013-5-16 09:30

要首先在检验科用专用的消毒锅灭菌后按医疗废物处理。

fcyygrk 发表于 2013-5-16 10:30

中心供应室的灭菌锅怎能放污染的医疗废物?我院在检验科灭菌。

毛惠珍 发表于 2013-5-16 10:48

检验科自己应该配置压力灭菌器,在检验科各室的压力灭菌器进行灭菌后,然后按感染性废物出科。

新街口 发表于 2013-5-16 11:51

检验科菌种送供应室灭菌,绝对不可以,太危险了。应在检验科就地灭活后按医疗垃圾处理。

鹤舞清风 发表于 2013-5-16 11:59

菌种就地灭菌,我院已在检验室。

燕子 发表于 2013-5-16 15:23

我们是在检验科配备了灭菌锅

飞越无限 发表于 2013-5-16 16:00

04年颁布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明文规定:
第十六条 实验室在相关实验活动结束后,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将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就地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管。

xinjianchi 发表于 2013-5-16 16:05

个人觉得应该在检验科灭菌处理,避免交叉感染!

xcyg2009 发表于 2013-5-16 16:31

这是医疗废物,应在微生物室处理。{:1_3:}

莲叶何田田 发表于 2013-5-16 16:32

做微生物监测的培养基和病人的血标本可以通用一个灭菌锅吗

凤姐 发表于 2013-5-16 16:33

为防止菌种泄漏播散应就地高压灭菌处理后再按医疗废物处理,应该把清洁物品灭菌与污物物品灭菌分别用不同灭菌器灭菌,防止交叉污染。

LHJQWE 发表于 2013-5-16 16:53

我们医院检验科有高压灭菌锅,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等都在产生地先灭菌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提问题的人道先没有很好的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不想想消毒供应室是对灭菌物品进行灭菌的,洁污不分是绝对不行的。

勤劳的小蜜蜂 发表于 2013-5-16 17:02

检验科菌种送供应室灭菌,绝对不可以。我院是在检验科内进行高压灭菌处理后,在由专人密封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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