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l燕子 发表于 2013-5-1 13:05

真是鲜血淋漓啊!何以下得了手?难过,气愤!

细雨润竹 发表于 2013-5-1 13:08

人性何在,动粗两人还都是女性呀,血腥!

yhy8562243 发表于 2013-5-1 13:43

热带雨林2010 发表于 2013-5-1 09: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是行政拘留就行了吗?太轻了,还要追究她们的民事责任。

同意,应该追究她们的民事责任。谢谢!

新翼感控 发表于 2013-5-1 14:05

这样的严重干扰正常的医疗环境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zhujianfeng 发表于 2013-5-1 14:15

不管理由是什么,打人是不对的,还打得如此严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1_5:}{:1_5:}

樟树猪 发表于 2013-5-1 14:22

感染戈壁 发表于 2013-5-1 11: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多报道报道这样的事情,现在的人啊,都太自私,只想所有的医护人员为自个人服务,一不顺心就胡来。哎… ...

这样的事情不会过多报道的。尤其是小地方的媒体,拍了写了,政审那关就过不了,因为有关和谐问题,这事每天都有发生,不同各地,轻重不同而已。

樟树猪 发表于 2013-5-1 14:24

希望被打的医务人员早日康复,医院不知道有没有给她们做心理干预。
这样下去,辞职改行的人会日渐增多。做什么赚不到那点钱啊,何必搞得那么憋屈。

寂寞的雨 发表于 2013-5-1 14:29

本帖最后由 寂寞的雨 于 2013-5-1 14:30 编辑

故意打人应承担刑事责任,只是拘留太轻,这样对待医务人员太不公平了。这样从轻处罚,医务人员的安全从何保证。

下午茶 发表于 2013-5-1 15:18

应该从严处罚,还医护人员安全的工作环境。

zblyx 发表于 2013-5-1 15:42

祝护士长早日恢复健康

nimuhz2010@yaho 发表于 2013-5-1 15:46

行政拘留10日、7日的,太轻了!

他山石 发表于 2013-5-1 17:01

天灾?人祸?好汉不吃眼前亏,防微杜渐,同仁们一定小心啊!行政拘留10日、7日的,太轻了!不足以引起警戒。

秀山水 发表于 2013-5-2 00:43

为了病人的健康,辛勤付出,非但不理解,却忍受病人的谩骂和殴打{:1_5:},可悲可恨啊!祝早日康复。

小土豆 发表于 2013-5-2 01:00

现在的医生护士太难做了,这么明目张胆,心狠手辣、情理何在? 这些人的基本教育、道德底线在哪里?必须接受法律处置,给医务人员还一个公道!

石磊--wxmsl 发表于 2013-5-2 01:41

小土豆 发表于 2013-5-2 01: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的医生护士太难做了,这么明目张胆,心狠手辣、情理何在? 这些人的基本教育、道德底线在哪里?必须接 ...

完全触犯刑法的行为,为何会处于治安处罚?不明白

jngjf 发表于 2013-5-2 08:03

医务人员的安全无保障,祝愿李华护士长早日康复!

张晟铭 发表于 2013-5-2 12:57

这样下去医院病房是不是要配备保安了?{:1_10:}

西北耗子王 发表于 2013-5-2 15:51

寒心呐,莫非真的如打人者现场所言“公安、上面有的是人”?这“有人”意味着就可以胡作非为?难道这就是中国的“法治社会”的体现!
“根据医生诊断证明和法医的现场勘察结果,公安机关认为两人殴打医护人员的事实成立,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土某、张某分别予以行政拘留10日、7日的处罚。”酒驾都要行政拘留15天呢,难道故意伤害就不触犯刑律?只需要关10天、7天?{:1_5:}

ˇ妖娆_‘’小乖 发表于 2013-5-2 22:17

患者家属应受到法律制裁,不能轻饶,祝护士长早日康复!{:1_13:}

银手镯 发表于 2013-5-2 22:17

无知的刁民!可悲!可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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