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回收间应该写谁的名字
环保局要求医疗废物回收间悬挂责任人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应该写总务科长的名字还是院感的? 总务科,院感只是指导医疗垃圾如何回收,存放,你指导过了他不做那是对方的责任,跟你就没关系了 我们交接写的是院感科 soulmate 发表于 2013-4-27 09: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总务科,院感只是指导医疗垃圾如何回收,存放,你指导过了他不做那是对方的责任,跟你就没关系了
现在等级医院评审中把这一块归在总务科名下,那么就应该写总务科。 应该就是总务科,我们院感是监控 责任人当然是总务科,院感只有监督权。 菠萝奶昔 发表于 2013-4-27 10: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就是总务科,我们院感是监控
我们也是总务处负责,所以也应该写他们吧 个人认为应该是总务科,我们院感是负责监督指导。 别啥事都往自己身上揽,好多我们都只是参与,不然我就不是院感科而是院管科了{:3_703:} 责任人是总务科,院感只有监督权. 我们医疗废物回收间有个专门的负责人,归总务科管,感控科只是负责监督指导。 应该写总务科的科长名字,因为院感科只是医疗废物的指导部门,而总务科是他们的直接管理部门 我是山东的,请问有什么文件规定医疗废物归总务科管,需要证据才能给他们交涉。因为我们这以前一直是院感科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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