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困惑的问题:如果医院有污水处理系统,传染病人的排泄物是否可以直接排入下水呢?
卫生部2002年版《消毒技术规范》中污物的消毒处理3.15.2.2条,明确规定“来自传染病房的废弃物(如排泄物等)”属于感染性废弃物。3.15.5条规定了感染性废弃物的消毒处理:“病人的粪便加2倍量的10%-20%漂白粉乳液,搅匀后加盖作用2小时,再倒入厕所。伤寒病人的尿液每100ml加漂白粉3g,搅匀后加盖,作用2小时”。
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中2.1.2 条规定“传染病医院(含带传染病房综合医院)应设专用化粪池。
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传染性污染物,如含粪便等排泄物,必须按我国卫生防疫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消毒。
消毒后的粪便等排泄物应单独处置或排入专用化粪池,其上清液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不设化粪池的医院应将经过消毒的排泄物按医疗废物处理”。
困惑:
1.所有的传染病人的排泄物都是同样处理吗?比如流脑、乙脑、登革热等
2.伤寒病人的尿液每100ml加漂白粉3g,搅匀后加盖,作用2小时。科学依据是什么?有哪所医院按此执行的?
3.病人的粪便加2倍量的10%-20%漂白粉乳液,搅匀后加盖作用2小时,再倒入厕所。大家都执行了吗?可操作性如何?
4.国际上到底是如何规定和执行的呢?
回复 #1 icchina 的帖子
胡教授的困惑也是我们大家的困惑,就此问题我们在此版块也曾讨论过,理论上讲容易,做起来难,真希望国家能出台一些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真正能够达到控制感染的目的。希望大家能继续讨论。:lolhttp://bbs.sific.com.cn/viewthread.php?tid=1881&extra=page%3D2
[ 本帖最后由 旭日东升 于 2008-3-23 22:11 编辑 ] 我市医疗单位执行的不太好,基本上是应付检查,在我们对其考核时,能达到.平时只有效益好的单位,能做好,其它单位仅有记录.本想查他们消毒药的进库量和消耗量,但这里面有政策和人际关系等等复杂的关系,没想深入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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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规定,我没有做调查,没有发言权,不知道有多少传染病医院(科)在执行。这就提醒我们制定政策的专家们:
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出发(经济,国民素质,环境保护等),实事求是,作出切实可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规范。
一家之言,听听大家意见:lol 我院有污水处理系统,病人的排泄物直接倒入厕所。如果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去做,大家都能做到吗?理论上和实际情况完全不一致,没有可操作性。
回复 #1 icchina 的帖子
我们医院对传染病人的排泄物规定采用含氯消毒剂作用后排入下水道,我院使用的自动污水处理器,至于医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做没有就难说了 我们没有做到,只是全进入污水处理系统. 能个人方便传染病人,还不是自个直接搞掂,其排泄物全进入污水处理系统:lol ;P :lol icchina说出了我们大家的心里话。记得某位伟人说过:说到做到,不放空炮。
因此做为政策的制定者,应该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与中国国情去制定。而不是讲求不切实际的绝对安全。
否则的话,除了逼迫医院造假,不会有其他更好的结果。 提示我们的标准制订者:
标准要考虑科学性,也要考虑可行性。
这个标准估计是”学院派“的专家,从安全、科学的角度出发制订出的标准。:lol 标准制定者考虑普遍规律或指南意义,具体操作应该有实施细则?预防控制感染源或传染性途径,应具体不同传染病采取不同控制策略,目的是避免传播. 的确应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保障我们的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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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按照区疾控要求,对传染病人的排泄物等进行消毒处理回复 #1 icchina 的帖子
我院有传染病房,于是造污水处理池时,专门造了个预处理池,从传染病区出来的污水,先经过这儿,再流入大污水池!至于伤寒这种消化道传染病,临床极少见,若是在普通病区出现,就帮他们领一点漂白粉,放在卫生间里,好象肠道门诊一样的处理! 我国的很多制度要求是写在墙上让领导自己欣赏的,比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要求在存放站要安装摄像头一样. 书上一套做的一套,理论脱离实际,这就是中国特色,:lol :lol回复 #16 SXF 的帖子
完全赞同你的意见.: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我觉得,制定法规和规范也应该循证,否则劳民伤财,却达不到效果求助:传染病大小便处理
乙肝,甲肝病人的大小便需要在病房消毒处理吗?;P ;P回复 #1 攀峰 的帖子
我个人认为有合格污水处理系统的医疗机构,不需要特殊的处理,大家的意见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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