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pxifeng 发表于 2008-10-29 16:23

关于采两套血与医保中心要求相悖的问题

昨天我们开了市质控会议,会上有同仁提出:我们要求采血2套,但医保中心来检查的时候认为同时间两个相同检查是重复检查。不知道各位专家老师有没有碰到类似问题?怎么解决的?

gjs661 发表于 2008-10-29 17:58

回复 #1 hspxifeng 的帖子

我们还没有你这么“幸运"。好像秀才遇到兵,多沟通吧,找出血培养操作规范给他们看看。

[ 本帖最后由 gjs661 于 2008-10-29 18:08 编辑 ]

二进制 发表于 2008-10-30 05:53

原帖由 hspxifeng 于 2008-10-29 16:23 发表 http://bbs.sific.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昨天我们开了市质控会议,会上有同仁提出:我们要求采血2套,但医保中心来检查的时候认为同时间两个相同检查是重复检查。不知道各位专家老师有没有碰到类似问题?怎么解决的?
请问:这种情形是如何收费的呢?:wgfbf :ouuyh :handshake

小雨点儿 发表于 2008-11-13 11:13

这个问题当然需要“肉食者谋之”,我们等相关政策好了,保护好自己,按政策办事,否则会发生不愉快的事,甚至是医患之见的纠纷。

胡杨 发表于 2008-11-27 12:52

回复 #4 小雨点儿 的帖子

是的。我地医保也是将其列入“分解收费”的范畴。
   关于“血标本采集,避开给药部位的两个不同部位采血送检,3天时隔连续3次。”的要求,是提高检阳率的重要措施。收费100元/管次。算下来100×6=600元!!确实有些那个。
      分析血培养的目的和作用,是为了及时诊断是否有血流感染?药敏情况?两个不同部位采血,如果不做比例对照,那也就是“采样均匀性”的问题,所以合并培养又何妨?送检过程中的经验用药,症状改善,还需继续采样吗?我看也就没有必要。我们不能不顾病人金钱,为了诊断而诊断。
   所以,我们最近更改为“合并送检”、“病情好转,中止采样”,即减少了病人开支和临床负担,也不影响病人的治疗。但不知这种做法是否妥当??请专家赐教。

附:导管相关血流感染诊断

1、外部感染伴血培养阳性者;
插管部位红、硬结和/或压痛,范围在2cm内,与其它感染的症状或体征或许有关,如发热、插管部位出现脓液;不伴或伴血培养阳性
2、隧道感染伴血培养阳性者;
沿插管方向皮下潜行出现压痛、红和/或硬结,范围在2cm以上;如(Hickman或Broviac插管);不伴或伴血培养阳性
3、装置感染伴血培养阳性者
完全植入皮下的静脉装置出现炎性液体,常有表面皮肤压痛、红和/或硬结、装置出现自发性破裂、溢液或表面皮肤坏死:不伴或伴血培养阳性
4、静脉插管患者出现发热、寒战和/低血压等感染症状并有1次以上外周静脉采血培养阳性者,且无其它明确导致血流感染原因者;且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半定量培养≥15cfu/导管片段或定量培养≥102cfu/导管片段,同时从导管段培养出的细菌与外周血培养结果一致(种类和药敏结果):
CVCs、外周静脉同时采血定量培养,二者细菌浓度比例≥5:1;且CVCs采血标本阳性报警时间比外周血标本早2个小时以上:

[ 本帖最后由 胡杨 于 2008-11-27 13:04 编辑 ]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采两套血与医保中心要求相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