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甲评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中第十一条: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的外,取消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负责。2013年6月底前完成)三甲评审算不算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中的啊 我也刚刚看到相关的新闻,很想知道这个是否与“三甲评审”有关联! 估计不算,3月天津有5家医院试评 评审有负面影响也有正面作用,看的就是医院在哪边加砝码。 估计不算吧,我们这里又开始了,我院的两名医生参加专家组的培训岗回来。 都没有提这个什么 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事情。
继续评吧。 safihu 发表于 2013-3-30 00: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都没有提这个什么 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事情。
继续评吧。
好像是啊,我们医院马上评审了,所以,今年都没有办法参加上海的会议了,真好难过{:1_11:} 机构虽然合并,对三级医院评审应该没有影响哟,该继续的还得继续,有评审、有检查、有一系列的质量控制活动,对医院的工作才有提高,才有改进。 本帖最后由 alai1222 于 2013-3-30 08:42 编辑
这个你就放心吧
没有等级评审 如何正确的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和医疗资源的分配呢
估计文件的意思是减少那些不必要的检查。
假如一提减负、不准补课,学生们就不用去高考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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