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后的输液瓶怎么处理?
本帖最后由 沧浪之水 于 2013-3-22 19:58 编辑请问老师,贵院使用后的输液瓶怎么处理?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但是也不准卖掉。 我省按医疗废物统一回收处理。 没有被污染的,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然后交给有资质的回收机构。 我省统一按生活垃圾回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我们医院是按生活垃圾回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规范上就是这样要求的。 输液瓶都是厂家回收的。 本帖最后由 沧浪之水 于 2013-3-22 20:02 编辑
jcyyhlb 发表于 2013-3-22 16:29 http://bbs.sific.com.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省统一按生活垃圾回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我们省也按此规定签约了一家有资质公司,但不像医疗垃圾一样,他们按数量给医院付费。 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异,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我院是指定专人负责收集使用后的塑料输液瓶,并且与科室签字交接,全院收集后卖给省卫生厅认定的有资质的专门公司,到年底按比例返还给各临床科室。平时由院感科和总务科加强巡查,禁止其他人员收集买卖输液瓶,发现者批评处罚教育。从运行效果来看,还是不错的。 沧浪老师说的对 不能卖给收废品的 必须是指定的公司 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我院由药剂科负责处置。 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我爱青青河边草 发表于 2013-3-22 17: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输液瓶都是厂家回收的。
厂家回收可能用于原用途,这样就不符合卫办医发〔2005〕292号的规定。 护士加药用一次性注射器,不接触病人,可以按输液瓶一样按生活垃圾处理吗? 我省统一按医疗废物回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过不仅没有钱给我们,反要交给他们一定的费用 我院是交给省卫生厅规定的有资质的回收公司,每周来一次,当场按重量付款。 沧浪之水 发表于 2013-3-22 20: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院是指定专人负责收集使用后的塑料输液瓶,并且与科室签字交接,全院收集后卖给省卫生厅认定的有资质的专 ...
老师是哪个省的呢?我们也在找有资质的公司,是怎么界定公司有无资质呢?谢谢老师{:1_7:} 10月牡丹 发表于 2013-4-2 09: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师是哪个省的呢?我们也在找有资质的公司,是怎么界定公司有无资质呢?谢谢老师
浙江省的。有资质的公司是指有省卫生厅批文指定的专门公司。{:1_17:} 谢谢老师哦!我是广东省的,看来我还得继续找广东省有资质的公司{:1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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