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与《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知道原则》
请问老师:自2009年3月2日发布的《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于2009年9月1日实施之后就是替代了2004年发布的《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知道原则》,我的理解对吗? 原则上只要有相同的新法规出现,就是更替原来的就法规,但是楼主所说的上述两款法律还是有不同,2004年的主要是针对艾滋病的职业防护,而最新的导则则是包括了血源性的病原体的职业防护,应该说本法大于先前的艾滋病防护法 赞同老师的观点,但前者对评估HIV暴露级别仍然适用,后者无评估级别。 2009年3月2日发布的《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与2004年发布的《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r指导原则》各有所用,赞同扬帆启航老师的观点! 扬帆启航 发表于 2013-3-21 19: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原则上只要有相同的新法规出现,就是更替原来的就法规,但是楼主所说的上述两款法律还是有不同,2004年的主 ...
老师:好的,我知道了。谢谢您!我再把这两个导则细致的学习学习。 路过的,学习学习{:1_1:} 老师那里才能下到这两个文件呢 老师那里才能下到这两个文件呢 是呀,我也急用这两个文件,不知怎样下载 路过学习啦,谢谢分享 谢谢老师分享,学习了。 老师:请问哪里有这两个文件,急用呀!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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