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13-3-13 16:16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

本帖最后由 沧海一粟 于 2013-3-13 16:32 编辑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卫办监督函〔2013〕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和医疗执法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2013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附件请在卫生部网站上下载)。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并将监督检查结果按时报送我部。
附件:1.2013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docx   2.2013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docx   3.2013年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消毒产品及涉水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docx   4.2013年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计划.docx   5.2013年学校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docx   6.2013年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重点监督检查计划.docx 
相关链接:http://www.moh.gov.cn/mohwsjdj/s7886/201303/0520da708d8944139080cc25a797141a.shtml
卫生部办公厅2013年3月11日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13-3-13 16:18

本帖最后由 沧海一粟 于 2013-3-13 16:21 编辑

大家要注意的是附件3,贴出来供大家参考:


附件3
2013年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消毒产品
及涉水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内容
(一)生活饮用水监督抽检按照《2013年国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执行。
(二)公共场所重点监督抽检游泳池水、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理发美容场所的用品用具和大型商场、电影院的空气质量。
(三)消毒产品重点抽检妇女经期卫生用品、婴幼儿卫生用品、用于内镜消毒和灭菌的消毒剂等产品的卫生质量和标签、说明书;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和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器的卫生质量和铭牌、说明书;皮肤粘膜消毒剂和抗(抑)菌制剂的企业卫生条件及产品标签、说明书。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重点抽检水质处理器、给水用管材和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
(四)现场监督抽检已获批准的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具体计划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抽检计划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根据本抽检计划,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抽检任务量可适当增加,落实责任,做好监督抽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4月15日前将附表9报至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
(二)各地在开展监督抽检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抽检程序合法,结果准确可靠。同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报告。
(三)各地要对不合格产品抽检信息及时通报,以降低或消除违法产品和违法行为的危害。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应当根据情况,将有关信息向相关省份通报或发出协查通知。接到信息通报或协查通知的省份应当依法采取措施,查处违法行为,并在3个月内反馈信息。
(四)请各地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http://www.jdzx.net.cn)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数据填报。数据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11月15日前各地完成各项数据填报工作,并将本省(区、市)公共场所、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寄至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同时发送电子版。
(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要根据抽检工作需要,负责对承担任务的检验机构开展相关培训和质量控制,并及时汇总分析产品抽检信息,定期函报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
联系人:张利
电话:010-68792407
传真:010-68792400
电子邮箱:hjwsjdc@163.com

附表102013年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表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13-3-13 16:22

本帖最后由 沧海一粟 于 2013-3-13 16:47 编辑

附件4
2013年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计划

一、工作内容
(一)医疗废物处置。
1.检查对象:以医疗废物暂存设施不合格和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以及地市、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为重点。
2.主要内容: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重点环节管理及登记造册记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情况。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1.检查对象:以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采供血机构为重点。
2.主要内容: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登记报告内容、时限、登记名称等符合规定情况。
(三)传染病疫情控制。
1.检查对象:以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为重点。
2.主要内容: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及应急处理预案;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对本单位内被污染物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无害化处置等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计划,结合实际及2012年监督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本辖区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加强计划实施的工作质量管理,在实施监督检查计划前应当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督导。
(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时,应当将往年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及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要说明情况,重大案件及时上报查处情况。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尚未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无法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
(四)请各地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http://www.jdzx.net.cn)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数据填报。数据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11月15日前各地完成各项数据填报工作,并将本省(区、市)汇总表书面材料和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寄至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董静宇
电话:010-68792040
传真:010-68792387
电子邮箱:jdjcxc@163.com

附表:1.2013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监督检查
          情况汇总表
                2.2013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查处情况
汇总表
3.2013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建设情况汇总表
4.2013年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5.2013年医疗机构疫情控制措施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百合lcn 发表于 2013-3-13 16:26

谢谢沧海一粟老师提供的资料,下载学习。

zhangmengyang31 发表于 2013-3-13 16:30

谢谢老师了,材料很有用的!辛苦了!

月光依旧 发表于 2013-3-13 16:37

感谢老师分享!和医院有关的都下载了。

西北耗子王 发表于 2013-3-13 16:42

很及时的信息,下载对照看看,准备迎接督查哦~~

果果平 发表于 2013-3-13 16:47

谢谢沧海一粟老师提供的资料,下载学习。

小点点 发表于 2013-3-13 16:49

谢谢沧海老师,及时雨

toto 发表于 2013-3-13 16:57

卫生部都要合并了,这个还有用吗?

wan.zhengmin 发表于 2013-3-13 17:04

谢谢沧海一粟老师提供的资料,辛苦了,下载学习。

蓦然回首 发表于 2013-3-13 17:05

资料齐全,对照准备、执行,迎接督查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13-3-13 17:12

toto 发表于 2013-3-13 16: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卫生部都要合并了,这个还有用吗?

合并归合并,正常工作还是要开展的啊!总不能坐在那里等合并吧!{:1_9:}

lezaifei 发表于 2013-3-13 17:21

谢谢老师无私奉献,下载学习了。

鹅城 发表于 2013-3-13 17:33

谢谢老师了!有论坛真好,先睹为快。

春天的使者 发表于 2013-3-13 17:41

谢谢沧海一粟老师提供的资料,下载学习了。

天时说爱你 发表于 2013-3-13 19:48

谢谢沧海一粟老师及时提供的资料,下载学习。论坛真好,有热心的版主,大家都受益。

细雨润竹 发表于 2013-3-14 09:09

沧海一粟老师辛苦了,下载学习并将相关精神传达。

田永琴 发表于 2013-3-14 16:01

谢谢老师的资料,我认真的学习了

他山石 发表于 2013-3-15 08:49

沧海一粟超级版主辛苦啦!{:1_17:}下载学习并将相关精神传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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